北京,11月22日——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于21日发布的公告,2012年度的国家司法考试结果将于今日对外揭晓。全国统一分数线设定为360分,而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区,合格分数线则被划分为四个等级,具体如下: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是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这四个自治区以及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这五个省的自治州和自治县,其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这五个省下辖的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而除上述十个省(区)之外,全国其他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合格分数线则是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考生们从11月22日上午8点开始,可以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中国普法网或拨打声讯电话来查询个人考试成绩。对于使用电信服务的考生,请拨打16899800,而使用联通服务的考生则应拨打11699800。
司法部官方网站设有成绩查询专用通道,中国普法网亦提供成绩在线查询服务。
应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应以司法行政机关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具体来说,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四川省成都市的应试人员需要自行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http://www.moj.gov.cn),在该网站上下载并打印个人的成绩通知单。
应试者若对成绩存有疑虑,自成绩公布之时起,需在15天的规定时间内,向报名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构提交一份要求分数复核的书面申请。对于在香港或澳门考区应试的人员,如对成绩持有异议,也应向原报名单位提交一份要求分数复核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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