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报名仅支持网络渠道,现场报名不可行。考生需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的考生服务系统,并使用个人手机号码完成注册。注册时,务必确保信息的真实性、精确性和完整性。为了防止有人冒用他人身份进行恶意注册或使用虚假信息报考,系统将对所有报考者进行身份实名验证。
(三)填报职位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报名阶段,若处于“职位暂存”状态(即未完成“职位确认”步骤),考生有权对报名资料及报考岗位进行调整;然而,一旦完成报考岗位的确认,便不得再对报名信息或报考岗位进行修改。若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岗位选择与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期间,将适时于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缴费确认
成功选择报考职位的考生,需在2020年11月16日的上午9点至11月22日的下午4点这段时间内,通过考生服务系统完成费用支付。每科目考试的费用为45元,每人的费用。逾期未缴纳费用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的资格。
符合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家庭成员以及农村地区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的家庭考生,均有资格前往深圳市考试院申请考试费用的减免,申请减免的具体时间段为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18日,但请注意,该时间段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五)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2月7日10︰00以后。
已缴纳费用的考生请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准考证打印。该证是考生参与公务员考试及录用流程的关键文件,务必小心保存。在笔试、资格预审、体能测试、专业考核、面试以及体检等环节,考生需一并出示准考证及与报名时相符的有效身份证件。
(六)报考注意事项
报名前务必仔细查阅本公告及所有附件内容。在报名阶段,将不进行人工的资格审核。报考者需自行评估个人条件是否符合招聘职位的要求。若个人条件与招聘职位要求不符,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所产生的后果需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报考者需选定一个岗位进行登记,且在注册过程中务必出示本人的合法居民身份证。
报考者的教育背景、学位以及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规定相匹配。详情可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5)。所谓专业,是指在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上所记载的学科领域,而学位类型并不等同于报考的专业要求。
报考者若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获取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且在资格预审阶段需提交由教育部直属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方能参与面试环节。
基层工作经验的积累、参与基层服务项目的年限、退役时间以及相应的资质证明(包括专业技术、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婚姻证明、户口簿、完成期限考核的合格证书、退役证明等证件的获取时间,其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天的起始。
资格审查是整个招考流程中的重要一环。报考者务必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确保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在招录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要求,或者提供的材料、信息存在不实之处,将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或攻击报名系统的行为,将依据公务员考试录用中的违纪违规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者提供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以及通信地址需确保其真实性及准确性,以便能够顺利与他们取得联系。若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能保持通讯渠道的畅通而导致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相关责任将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各职位笔试科目设置有所区别。对于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基层一线岗位以及市区机关岗位,公共科目考试包括《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Ⅰ类);而对于国际化人才岗位和定向港澳选拔岗位,公共科目考试则包括《思维能力测验》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Ⅱ类)。
市直及区直部门负责的综合性管理岗位、法官辅助岗位、检察官辅助岗位的《申论》考试属于Ⅰ类,而街道、行政执法岗位以及警察岗位的《申论》考试则属于Ⅱ类。
城市规划领域、金融管理行业、信息化技术、审计领域、财务会计等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岗位需进行专业笔试。详细信息请参考职位列表。
(二)笔试时间
2020年12月12日和13日为笔试日期。详细信息请查阅准考证。
本次笔试将实施相似试卷的检测,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试卷与他人的雷同,将依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对涉事考生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深圳市设立了考场,考生需依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以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准时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
一般职位笔试的得分是由公共科目一的成绩乘以百分之五十,再加上公共科目二的得分乘以百分之五十所构成的。
报考该岗位的专业考试笔试得分系由公共科目一得分乘以30%,公共科目二得分乘以30%,以及专业科目得分乘以40%三者之和构成。
(五)笔试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试卷批改完毕并公布成绩及及格标准,考生能够通过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到自己的考试成绩。
六、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对象
资格初审的参与者是从通过笔试的考生群体中选拔出来的。这些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的不同,被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类考生是指那些在笔试环节表现优异,成绩达标,并且其排名位于招录职位面试名额(即招录人数的三倍)范围内的考生。这类考生将作为资格初审的候选人。
B类考生是指那些笔试成绩达标,其排名位于面试名额之外,但不超过招录人数六倍的考生。报考警察岗位或在面试前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其报考者将作为资格初审的对象;而对于报考其他职位的B类考生,他们则被视为资格初审的递补人选。
C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但排名在B类考生之后的考生。
D类: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C类、D类考生均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
(二)资格初审的方式和时间安排
资格初审环节实行网络审核。考生需登录至考生服务平台,依照规定步骤上传个人资格审核材料的电子版。在此过程中,无需亲自前往现场递交纸质材料。若考生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料上传,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将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公布。
(三)审核要求
对资格初审名单中的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查,关注其年龄、毕业年份、所学专业、教育背景、学位情况、工作经验、资格要求、专业技术资质以及职业资格证书等关键信息。对于证件不齐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或不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于提交虚假资料的应试者,一旦核实,将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并依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四)资格初审的递补规则
对于因资格初审未通过或主动放弃而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考生(警察职位及面试前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除外),将在规定期限内,依据该职位笔试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从B类考生中挑选,以填补相应的空缺名额。
(五)其他
在资格初审阶段,招聘单位可以与应试者进行面对面交流,以深入了解应试者在政治观念、道德素养、纪律遵守、岗位适应性等方面的状况,以及他们在学校期间的表现。资格初审主要针对应试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筛选,而应试者是否符合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最终将以资格复审、实地考察和录用审批的结果为准。
七、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警察岗位设有体能测试环节。在通过资格初步审核的考生中,那些笔试成绩位于面试名额之内的考生将成为体能测试的对象,而那些笔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名额要求的考生则将成为体能测试的候补人选。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在资格初审后进行,地点设在深圳市。
体能测评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由招录机关公布或通知。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依照《关于发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方案与规范(临时性)的文件》(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进行。
(四)体能测评递补规则
考生体能测评未达标或主动放弃导致面试名额出现空缺时,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据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体能测评合格者中按空缺名额依次进行替补。若体能测评合格者全部替补完毕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则不再进行替补。
八、专业测试
某些职位要求较高的专业技能,在面试前会进行专门的测试(具体信息请参考职位说明)。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参与这一专业测试,他们的选拔依据是笔试成绩的40%加上专业测试成绩的30%进行综合评定,然后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挑选出面试候选人。
招录机关负责安排专业测试的各项细节,包括测试内容、实施方式、具体时间、测试地点以及整个组织流程,并且会通过公告或通知的方式公布相关事宜。
九、面试
(一)面试对象
除了那些在面试前需要额外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之外,其余岗位的面试人选数量,将依据笔试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按照招聘名额与应聘人数1比3的比例来决定。
对于笔试、资格初审、体能测评和专业测试均合格的考生,若其人数未达到规定的比例要求,则将根据实际合格的人数来决定参加面试的对象。
(二)面试安排
面试依照既定流程展开,全市采用同一份考题,并在同一时间统一组织。具体面试地点安排在深圳市。
面试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将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的总分数是由笔试的得分乘以百分之五十,再加上面试的得分乘以百分之五十计算得出。若涉及专业测试,则总分数为笔试得分乘以百分之四十,专业测试得分乘以百分之三十,以及面试得分乘以百分之三十,三者相加而成。最终的总分数需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若考生在相同职位上的总成绩持平,则需依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以及专业笔试成绩的优劣来排列名次。若上述成绩依然相同,则需通过加试来决定排名,具体的加试规则将另行规定。
招聘单位依据岗位要求,经市级公务员管理机构审核同意,有权在面试阶段前或后对应试者实施心理能力评估,评估所得成绩将作为选拔拟任用人员的关键依据之一。
十、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一)体检对象
考试落幕之后,依据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来决定体检人员的名单。在这些名单中,对于那些不需要进行差额考察的岗位,将根据招聘名额直接等额选取人选;而对于需要进行差额考察的岗位(具体信息可参考职位表),则会依照差额考察的比例(该比例最高不超过1:2)来决定最终的人选。
若笔试、面试或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市公务员管理部门规定的及格分数线,或者存在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未参加的情况,则这些人员不具备参加体检的资格。
(二)组织体检
各招录单位承担体检工作的组织任务。体检过程需严格遵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具体体检事宜将另行进行公告或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三)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检通过的考生被认定为拟选录的考察对象,相关招录单位和其上级部门将依据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相关规定及所招职位的具体要求,进行资格的复核以及录用考察的操作。在选拔干部时,需严格依据优秀干部的评判准则,将政治要求置于首位,着重评估候选人的政治信仰、政治意志、政治责任、政治才干和政治纪律等关键特质,并明确将是否对党和人民忠诚、是否持有坚定的信念、是否确立了“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了“四个自信”、是否做到了“两个维护”作为公务员招聘的首要条件。对于政治素质不达标的候选人,必须予以坚决的淘汰。
主要考察内容涵盖考生身份核实、报考资格的确认、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水平、能力与素质、心理承受能力、学习与工作表现、守法情况、廉洁自律态度、经济状况、社会关系网络以及与职位相契合的程度等多个方面。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详尽审查,确认其提交的报考资料与实际情况相符,真实无误,并检查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报考回避等情形;依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的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细致审查,坚决杜绝伪造年龄、学历、履历等行为;同时,广泛收集各方意见,确保评价全面、客观、公正,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若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既定标准参与资格复审、考察环节,或未提交相关个人资料,则将视作主动放弃,其录用资格将被相应取消。
十一、公示、录用
招录单位依照既定流程与规范,依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来挑选合适人选。经过筛选的候选人名单会在招录单位或公务员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公示信息涵盖招录单位名称、候选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码、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信息,并同步提供举报电话,以便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若无任何反馈或反馈的问题不会对录用造成影响,则将依照既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录用手续的办理。一旦审批通过并同意录用,招录机关将与拟录用人员共同按照规定完成报到手续。
新入职的公务员需经历为期一年的试用期,此期间的管理工作将严格依照《深圳市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编号深人社发〔2018〕35号)中的具体规定进行。试用期结束后,若考核结果达标,将根据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职级进行任职和定级。录用岗位为一等科员,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考生无论持有本科或研究生学历,试用期满且考核达标者,均可被正式任命为一等科员;对于录用岗位为二级主任科员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者,其任职级别将依据新录用公务员的报考学历来确定。
在录用或确定职务等级的过程中,若招录单位、岗位、职位级别等发生变动,应依照机构改革后的新招录单位、新命名进行规范化处理。
十二、递补
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则可依据考试总分由高至低顺序选取体检和考察对象。关于是否进行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提出建议,并上报至市级公务员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进行,考生需遵循相关防疫规定,认真完成报名和考试等环节。若因疫情原因导致招录工作时间有所变动,市公务员管理部门将全面评估各种因素,做出恰当的调整,并迅速在相关网站上发布通告。考生需在考试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执行健康监控,同时避免前往我国的高、中风险区域或境外地区;通过“粤康码”和体温检测确认正常后,方可参加笔试;对于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或考前14天内有过境外居住经历的考生,需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核酸检测的阴性结果;此外,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处于隔离治疗阶段的确诊患者、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那些隔离时间尚未达到规定期限的密切接触者,均不得参与考试。
十四、其他事项
在报名阶段,市区的公务员管理部门、市直相关部门以及考试组织机构均设立了政策咨询、报名流程咨询和技术支持咨询的专线电话。
本公告及所附文件中的“上述”、“之下”、“此前”、“此后”等表述,均涵盖本数在内。
本次考试并未设立亦未授权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亦未指定任何参考书籍或资料。社会上若存在以公务员考试命题小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者无直接关联。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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