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须知
1.考试前30分钟,考生须持符合报名规定、与准考证上显示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规定考场。
2、考试时考生可携带物品:签字笔、铅笔、橡皮、24色笔(包括黑、蓝、棕、绿、灰、橙、粉、紫、红、黄)笔袋、塑料瓶水、药品、纸巾和门票。
3、考试时需要放置在指定区域的违禁物品:关机的手机、相机或任何其他电子产品、字典、笔记本、涂改液/胶带等、纸张、书包、手提包、手提箱。
4.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互相借用文具。严禁在考场饮食。
5、入场后,考生按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办公桌上以备查验。
6.统一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7、笔试开始10分钟内,迟到的考生可以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按照统一规定同时结束。考试开始10分钟后,迟到者不得入场。提前离场的考生不得在离场后继续参加考试。考试最后十分钟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8.考生收到试卷后,首先要在指定地点准确、清晰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
9、考生如遇到试卷分发不正确、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提问,监考人员应当众解答;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他们不可以窃窃私语,也不可以左顾右盼;不允许偷看或复制他人的答案;不得夹带、冒充、涂改证件。对违反考场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作弊等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将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者限期暂停考试。
11.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出试卷,不得携带试卷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12. 考试结束后,铃声响起。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整齐地放在桌子上。只有在监考人员允许后,他们才能离开。
13.笔试结束后,考生应当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到口试候考室等候。
14.等待口语考试。口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口试室,不得与候诊室的考生接触。
15、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监考人员开展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按照规定处理考场内发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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