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汇总
东方阳光 2024-12-10 信息汇总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088.87万元,占成交总额的9.2%;游资资金净流出2190.16万元,占总交易额的9.64%;散户资金净流入10129万,占总交易量的0.45%。
公司公告摘要
东方阳光关于调整股份回购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4-78号
重要内容提醒: - 本次回购方案调整具体内容:回购价格由“不超过9.1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2.00元/股”;回购资金来源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专项借款资金”。除上述调整外,本次股份回购预案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股份回购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票回购专项借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司承诺回购股份的具体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对于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9.10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几个月内。
2、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8,358,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最高申购价为6.94元/股,最低申购价为6.40元/股。支付总额为5494.52万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3、本次股份回购计划调整的具体内容
在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变化,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计划的顺利实施,并考虑到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公司现对股份回购计划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项目|调整前|调整后| | ---| ---| --- ||回购价格|不超过9.10元/股|不超过12.00元/股||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为有效推动公司股份回购工作顺利实施,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变化、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拟对股份回购事宜进行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调整后回购股份涨跌幅上限不得高于《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通过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公司回购股份》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和未来资金使用规划。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预案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履行债务和继续经营的能力,也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在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下,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调整合理、必要、可行。
5、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调整具体情况
公司已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以下简称“建行韶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经批准决策,中国建设银行韶关分行同意为公司股票回购项目提供融资。对于贷款金额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本承诺有效期为自本承诺书出具之日起一年。具体事宜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六、本次调整股份回购方案的决策流程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计划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作出调整,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事项
股份回购专项借款额度并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或回购实施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作出回购决定并实施,并根据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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