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市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在温州市开展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选定、具体岗位及人数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温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拔调动工作人员名单》(附件1)。
(二)报名资格涉及时间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至2022年5月7日。
(三)学历、学位应当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证书、文件。招聘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大学专业目录审核确定。本科专业参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其他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普通本科专业的通知》 《关于备案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参考目录》(4月更新) 2018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
二、评选范围及资格
(一)选择范围
温州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良好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格和专业资格;
3、在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近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 ;
4、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按照有关规定,在对象单位工作的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交流限制性规定的,或者涉及组织机构改革的;
2.因涉嫌违纪违法受到处分或正在组织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3. 遴选程序
(一)申请程序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在网上进行。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5月5日9:00-5月7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5月5日9:00——5月8日17:00
应聘者应登录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进入报名系统(网址:),登记个人信息并选择职位。报名后,选拔单位将对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资格初审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期间再次申请,并进行资格初审。
2、对符合选调计划人数不足三倍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公告网站和温州人才网(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如取消选调计划,已应聘该职位的人员需按照通知要求重新申请其他职位。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系或收到通知后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5月24日9:00-5月29日9:00
(二)笔试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9日上午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科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并为一本题本。每科满分为100分,两科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0301岗位增设专业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写作能力。专业考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候选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试”×30%+“综合应用能力”×30%+专业测试×40%
4、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将一起列为面试候选人。具体名单请登录相关网站查看。
(三)资格审查
1.仅对列入面试候选人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2、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户籍信息的户口簿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批准证明等所需材料申请该职位。 (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由选拔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实际岗位要求。面试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候选人须在面试前3天向选拔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者,将被取消资格。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岗位的体检及考核人选(若总分相同,则以成绩较高者为准)笔试总成绩优先)。体检科目名单届时将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部门组织。
体检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试有关程序进行。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告与动员
选拔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确定拟选拔人选,并于7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公布。公示期满后,对拟推荐人选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评选的,按规定办理评选手续;举报问题严重且有确凿证据的,取消评选资格。
5、其他通知事项
1、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在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阶段出现应聘人员空缺的,由选拔单位决定是否填补该应聘人员。
2、报名时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为获取报名、选拔资格而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
3、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次笔试没有指定的复习参考书。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组织或者委托任何机构对事业单位公开选拔考试进行辅导和培训。
5、本公告相关事宜,请您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附录:
2022年温州市属事业单位公选人员职务名单.xlsx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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