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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通知:报名对象与考试录取要求详解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12-16 作者:原作者 浏览量:

各区、市教育局,有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通知》等六部门关于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教部〔2021〕9号)根据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情况和全省高校实际情况,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现组织开展2021年高职扩大招生专项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考试录取

(一)登记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具备身体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职工、优质农民等基层群体符合相关条件,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申请。非本省户籍的浙江农民工也可参加本次扩容登记。已参加2021年各类高考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报名;目前在各院校(含成人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报名。

(二)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

报名信息网上录入期限为9月29日至10月12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含定向企业考生)应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报名要求,如实录入登记信息包括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职工、高素质农民、基层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身份信息,并在线签署《诚信承诺书》。系统中缺少照片的考生须如实上传符合要求的近期身份证件照片(具体要求参见报名系统提示)。

(三)志愿者申请表

志愿者申请与网上报名同时完成。考生在录入网上报名信息时还须填写志愿者信息。考生可填写2个学校意愿并受学校调整意愿影响,每个学校可填写1个专业意愿并受专业调整意愿影响。

考生在填写申请表前,必须仔细阅读招生学校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规定,了解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申请要求、学费、学校地点、是否可以安排住宿等信息。

(四)信息确认

凡完成网上报名和志愿者申请的考生,应按照招募学校规定的时间到自己填写的首选学校办理报名和志愿者信息审核确认、资格审查、缴费等手续。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有关部门将根据注册信息进行身份验证。

(五)考试方式和时间

特殊扩招,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考试,选拔优秀学生。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学校将组织参加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对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突出人才,招收院校可以免试录取。具体免试条件由各学校根据专业需要确定。已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时,可以免试职业技能考试。十月底前完成考试或测试工作。

考试时间与信息确认时间同步。具体时间请参考首选学校招生规定。

(六)录取结果公布

招生机构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信息将于考试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招生学校须于11月10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录取名单。

二、招生计划安排

按照“质量拓展”、“方便考生、就近学习”的原则,结合学校资源实际情况,为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人员、报考的高素质农民、基层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从人事等社会来源招收学生。对于因持续扩招而受到有条件限制的学校,扩招的学生可能不安排住校,以日常学习为主。

三、教学组织形式

为落实“质扩”要求,扩招学生将继续采用多元化模式、灵活学制组织教学。各招生机构要根据扩招学生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扩招群体的分类管理。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实施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的指导意见》,坚持原则以“标准不降低、模式多样化、学制灵活”为原则,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双元制教育”深化师资、教材、教学方法改革,推进“课堂革命”,实施多重评价、并严格控制教学质量。

各招生学校要规范公共基础课程设置,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导。根据扩大学生特点和需求,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积极引导扩招学生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帮助学生获得多种类型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做到合理排班、科学管理,确保学习有收获、有成果。

为便于全国年终统计工作进展,各招生机构须安排本期录取的新生于11月15日前向学校报到,并按照教学计划开展实际教学工作尽快地。

各招生机构须制定专项扩招工作《招生章程》,并在考生报名前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要切实保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信息公开,按时公布录取结果,及时答复考生疑问,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4、落实保障政策

高等职业教育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抓“六稳”、促“六保”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有力举措。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统一思想。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握高等职业教育扩招工作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本地疫情防控和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高等职业教育扩大考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加强教育资源统筹利用,严禁招生机构利用中介机构违规组织学生。

各学校要根据扩招实际,继续实施改善办学条件的计划,重点改善教室、实习实训基地、餐厅、宿舍、师资、教材、教学资源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引进急需专业教师,提高教师对不同来源学生组织教育教学的能力。完善自主聘用兼职教师办法,畅通行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教学渠道,促进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实行退役军人学费补助政策,以及学费减免措施农业育种专业在我省实施。严格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收取任何附加费用。各招生机构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的同时,可以自行制定并实施灵活有效的资助措施,支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附录:

2021年浙江省职业院校专科招生扩科专业指导计划表.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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