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调动条例》、《公务员公开选拔办法》等法律法规,兵团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4年公开选拔兵团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职位
除法院、检察院选任法官、检察官外,均为一级科员及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
二、登记范围及条件
(一)注册范围:
已登记在职并担任正厅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正科级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的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军衔。
每位报考人员可选择2个职位(也可单独填写1个职位),兵团组织1个,师市组织1个。多次申请无效。
1、南江师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可以申请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兵团机关、机关职务;南江团野(乡、街道)机关公务员可报考兵团机关、警备机关、乌什市或主师市机关职务。
2、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国家机关和管理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兵团机关、南江师市机关职务;乌兹别克斯坦团(街道)公务员可报考兵团机关、师市机关或南江师市机关职务。
3、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其他师、市机关、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兵团、驻乌兹别克斯坦师、市机关、南江师、市机关职务;其他师、市、团(乡、街道)机关公务员除应聘上述职务外,还可以应聘市政府职务。
符合条件的驻疆单位、垂直管理单位、驻团(乡、街道)单位(含派出单位、派出单位)以及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规定,均可申请。
(二)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深刻认识“两个建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反对分裂主义,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立场鲜明、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受到群众认可;
3、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并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及以上(正式在职和实际在职);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基本合格及以下;
5、具有公选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工作经历和工作经历。申请人目前的职级或其他同等职级级别必须符合所选职位所需的职级级别范围;
6、报名参加军队机关公开选拔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学士以上学历,报名参加师市机关公开选拔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素质;
8、符合公开选拔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或者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年龄、身份(含试用期)的计算时间至12月2024 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评选:
1、被开除党籍的;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调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
4.受到组织训诫、处理或者受到党纪政务处罚等影响期限未届满或者届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晋升领导职务不满一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务,也不得应聘与具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人员的领导职务;或与他们有密切的婚姻关系。会员选拔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10:30至2025年1月2日18: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采取考生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报考人员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提示填写详细报名信息。二、申请人须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小于30Kb)。三、报考职位后,应聘人员应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4年公务员选拔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并签署应聘人员承诺书。表格中的所有内容均不得更改。 。四、报考者应将所在单位批准的《报名推荐表》报市委组织部审核,驻疆单位及所属单位报主管组织机构人事部门审核。五、申请人将经审核通过并加盖印章的《报名推荐表》通过指定邮箱发送至评选单位。申请两个职位的候选人必须分别将其发送给每个选拔机构。报考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各选拔机构选拔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细情况,请参见《2024年兵团公务员职位公开选拔汇总表》(以下简称“位置表”)。报考者对《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质有疑问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联系选拔机构。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期限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3日18时30分。选拔机构在邮箱中收到应聘者的《报名推荐表》后,将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由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对于仅网上填写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推荐表》的,选拔机构将不进行资格初审。
根据涉密机构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参与选拔的涉密机构人员须向选拔机构提交《报名推荐表》及其他所需报名材料,经资格初审,并填写在线注册系统中的基本信息。因注册造成泄密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三)选拔计划缩减和岗位重报
笔试名额比例为3:1(合格考生人数:计划选拔岗位人数)。未达到考试开放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岗位。
减少、取消岗位情况将于2025年1月5日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已取消选拔岗位的考生,应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变更报名,并寄送《报名推荐表》原件并将新的《报名推荐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评选机构供审核。修改后的报告时间为:2025年1月5日10时30分至2025年1月6日18时30分。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申请人应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本次公开选拔不收取报名费。
考生可于2025年1月13日至18日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4.笔试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1月18日10:00-13:00
2、地点:各区市均设有考场。详情请参阅入场券。
(二)主题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
(三)笔试成绩的确定及成绩查询
军团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总成绩统一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25年1月26日18:00后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5. 军事机关职务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选拔计划的三倍,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通过人数未达到选拔计划3倍的岗位,现有笔试通过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果笔试最后一个平局的人也有平局,则笔试平局的考生也将被确定为面试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2025年2月8日至12日,各选拔机构对面试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报到推荐表》、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岗位选聘要求的相关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在最低及格线以上的,由符合条件的人员从高到低依次代替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拔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的,评选机构可以取消其评选资格;注册时符合资格条件,但因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变动而注册后,在同级机构工作不满2年的。 、正在试用期或者晋升领导职务不满一年,不符合选拔资格的,终止选拔程序,不再选为候选人。
(三)面试及岗位能力测试
1.面试。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2月13日12:00后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兵团直属机关面试由兵团公务员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25年2月15日10:00,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及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的,将不允许进入下一阶段。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岗位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2、岗位业务能力测试。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由选拔机构实施,测试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至16日。
(四)总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岗位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进行岗位专业水平考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并计算总成绩;空缺职位业务能力测试该职位的总成绩是根据5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和10%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结合;法官、检察官职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35%、岗位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占30%。 %比例合成。总分保留原计算值。
(五)体检及检查
1、体检。体检由各选拔机构根据岗位条件组织实施。如需体检,将另行通知申请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2、检查。检查工作由各评选机构负责。各选拔机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的候选人,并通知申请人。检查对象与选定位置数量的比例为2:1。选拔2人及以上的岗位,差检比例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1.5:1。
(六)公告及相关程序
1、确定人选。选拔机构党委(党组)对考核、考察、体检和岗位匹配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原则,集体研究讨论,并且将选择候选人,而不是仅仅根据他们的优点来选择人。选拔机关必须在考察后5个工作日内将拟任人选名单、考察报告和《干部任免审批表》报同级公务员部门。
2、公示。兵团公务员局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站上公示拟聘任人员及拟聘人员原单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聘用试用期。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反馈不影响聘任的,选拔机构将按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聘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员、薪酬关系及待遇保持不变。
4、办妥手续并就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任、任用(公务员或者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登记)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各选拔部门根据选拔岗位资格和拟选拔人员原职务,确定拟选拔人员的职级,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免手续。
6、部门、市机关职务
师市机关职位的面试和后续环节从军直机关的应聘者进入试用期开始。各分区组织部、市委、各评选机构负责落实。各环节的内容和要求与军直机构相同。检测对象与计划选位数量的比例可确定为1:1。公示经师、市公务员部门审核后,报兵团公务员局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
七、监督与回避
兵团机关公开选拔公务员,接受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近亲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审查人员或者参加公开选拔工作的工作人员,予以回避;对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评选工作纪律的违法行为的,按照规定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生违反考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超出适用范围聘任的,取消其聘任资格。
政策咨询及邮箱:详见“职位列表”
检验及技术咨询:0991-8883053
附:2024年兵团公开选拔公务公务员职位汇总表
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宁国人才网 苏ICP备2024139598号-6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 EMAIL: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