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审计师报名和考试时间确定!
各地网上报名时间如下:各省级考试机构会在 5 月 25 日至 6 月 19 日期间完成本地区考试的网上报名工作。并且各省级考试机构在 5 月 22 日前,会发布本地区 2020 年度考试的报名通知。
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27日至30日,10月9日至11日
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1日

各省审计厅(局)、自治区审计厅(局)、直辖市审计厅(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还有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以及各省考试机构、自治区考试机构、直辖市考试机构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 2020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 号)。依据此通知,2020 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以下简称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被定于 2020 年 10 月 11 日统一进行。请将客观因素的影响综合起来加以考虑,对本地区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审的组织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务必保证各环节工作能够安全且顺利地进行。以下是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政策规定
初、中级资格考试依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审人发〔2003〕4 号)来实施。高级资格考试按照原人事部、审计署《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 号)来实施。
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这些规定包括原人事部办公厅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人办发〔2000〕71 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 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1 号)。
二、组织实施
审计署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即全国审计考办)全面负责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审计署考试中心负责经办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
各地的初级资格考试工作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负责,中级资格考试工作也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负责,高级资格考试工作同样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负责。考务工作则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实施。
三、管理平台
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依托“审计考试管理平台”在网上进行。2020 年度的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发布工作以及考试报名等工作,都是通过该平台来开展的。从 2020 年度开始,“审计考试管理平台”的登录入口设置在审计署门户网站()导航栏的“公共服务”栏目下的“审计考试”项目中。各省级考试机构需统一使用“审计考试管理平台”部署的审计考试管理软件(即考试软件)来开展网上报名。同时,要采取有力举措,兼顾新冠疫情防控以及审计考试组织工作,引导应试人员有序完成报名事宜。
四、日程安排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审计署考试中心于网上组织各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以及考试机构的考试工作人员开展有关优化考务工作的在线研讨。具体开展的时间会另外进行通知。
2020 年 5 月 8 日之前,各个省级考试机构要利用考试软件来填写《2020 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级考试机构基本信息表》。之后,将填写好的表格下载并打印出来,然后盖上章。接着,把盖章后的表格扫描并上传到考试软件中,或者通过传真的方式传至审计署考试中心。
2020 年 5 月 22 日之前,各个省级的考试机构会发布本地区 2020 年度的考试报名通知。
考试报名通知需包含考试报名条件等相关事项,以及报名及资格审核的时间和程序等内容。通知还应告知应试人员需对符合报名条件以及报考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同时,要告知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程序和复核申诉渠道。
2020 年 5 月 25 日,各省级考试机构开始组织本地区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到 6 月 19 日,这项工作已完成。
有条件的省级考区应鼓励对应试人员资格审核试行“告知承诺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 号)规定,若各地能够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进行核查,以及网上核验应试人员报考信息,那么就可以取消报名材料中的“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应届毕业生若尚未获得学历证书,需持能证明其在 2020 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像学生证等,以及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这样才可报名。在审核初级资格报考条件时,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技工学校合格毕业生所取得的学历,与中专以上学历等同。
2020 年 8 月 24 日前,各省级考试机构需利用考试软件来完成本地区的考场设置以及准考证号编排等考前准备工作。同时,要通过考试软件填写《2020 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接收单》,将其下载打印并盖章后,扫描上传至考试软件或者传真至审计署考试中心。
2020 年 9 月 22 日之前,各省级考试机构需通过考试软件完成考场座次表的打印,此座次表包含应试人员的照片和基本信息等。同时,要做好考试值班安排等考前准备工作,填写《2020 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级考区值班表》,将其下载打印并盖章,然后扫描上传到考试软件或传真至审计署考试中心。
应试人员可以在这两个时间段内登录考试官方网站来打印准考证。
2020 年 10 月 10 日之前,审计署考试中心要把试卷以及答题卡印制出来并且完成运送的工作。
10、2020年10月11日考试。
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2020 年 10 月 19 日之前,各省级考试机构要通过机要交换这种方式,或者采用双人押运的办法,把答题卡(纸)安全地送达全国审计考办。
全国审计考办设在审计署人事教育司,且该司位于北京。各省级考试机构若采用机要交换方式运送答题卡(纸),需注明由审计署人事教育司教育处接收。
2020 年 11 月 2 日前,各省级考试机构需完成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他们要通过考试软件填写《2020 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汇总表》。之后,下载并打印该表,然后盖章。最后,将其扫描上传到考试软件或传真至审计署考试中心。
2020 年 12 月 11 日之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审计署会对阅卷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他们会确定合格标准并予以公布。审计署考试中心会运用考试软件,向各地人事考试机构下发考试结果数据。并且,会在“审计考试管理平台”上公布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省级考区在进行考后资格审核时,应从考试成绩公布的那一天起,在 30 天之内完成考试合格人员信息的审核工作。并且,省级考区要向审计署考试中心报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合格人员的相关信息。
自考试成绩公布后的 30 天内,各省级考试机构依据审计署考试中心的相关规定来受理考试结果复核申诉。在受理工作结束后的 5 个工作日里,各省级考试机构借助考试软件填写《2020 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果复核申诉汇总表》,接着将其下载并打印出来,然后盖上章,再扫描并上传到考试软件中,或者传真至审计署考试中心。审计署考试中心按照程序进行复核工作,之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省级考试机构。各个省级考试机构会把复核结果通知给复核申诉人。
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印制并分发到各地之后,各省级考试机构要赶紧在本地区的职称考试网站上公布证书领取的渠道以及查询验证的渠道,同时还要通知考试合格的人员去领取证书。
初、中级资格证书的查询验证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来进行。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查询验证是让应试人员登录“审计考试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五、考试费用
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 号)。依据该规定,2020 年度初、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收取 12 元,两科共 24 元;高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收取 20 元,两科共 40 元。考务费按此标准收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考试机构向应试人员收取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是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在考务费标准的基础之上,加上组织报名所产生的成本、租用考试场地所产生的成本以及聘请监考人员等当地组织考试所产生的成本,然后按照成本补偿的原则进行核定的。各地审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据考试工作人员切实履责的需求,以及租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的需求,科学合理地申请考试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央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92 号)等文件的规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务费要采用电子化方式上缴资金。具体要求可查看附件 1,该附件位于本文下方。
六、高级资格评审
《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规定,高级审计师资格采用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全国审计考办明确了国家统一的合格标准,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审计部门,能够依据本地区的人才需求状况,来确定当地用于评审的标准。各地区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需组织好本地区 2020 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要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以及评审结果(格式见附件 2)报送全国审计考办进行备案
七、其他事项
全国审计考办以及审计署考试中心会受理各省级考区的相关咨询。对于各省级考区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咨询、管理协调、巡考监督以及考后高级资格评审等方面的事宜,应当联系全国审计考办。
全国审计考办联系人:段曲直
电话:010—50993487、50993486
传真:010—50991338
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金中都南街 17 号,处于审计署人事教育司教育处,邮编是 100073
各省级考区在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实施方面,比如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考场设置、准考证编排、试卷发放等事宜,需要联系审计署考试中心。
审计署考试中心联系人:凌涛、张玉冰
电话:025—58318127、58192116
传真:025—58192240
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 99 号。此处是审计署审计干部教育学院考试部。邮编是 211815。
各地审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考试机构要转发或公开本通知,需按程序向全国审计考办提出申请。各省级考试机构在制定并发布本地区考试报名通知时,应当公布本地区的考试咨询电话,以便受理本地区人员的咨询。
附件:1.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缴款要求
2.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结果汇总表
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附件1.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缴款要求

附件2.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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