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北京市各级机关选拔公务员的需求,依据公务员法及公务员招录的相关规定,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以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2016年北京市各级机关的主任科员及以下级别以及其他相应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须在十八岁至三十五岁之间,即1979年11月8日至1997年11月8日出生者。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需满足北京市公务员管理部门所设定的,针对拟任岗位的其他必要资格要求。
市级机关在招聘时,除了一些特定职位和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岗位外,主要面向那些拥有两年或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求职者。位于偏远艰苦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岗位,依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以及《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人社录发〔2015〕141号),已采取相应措施来适度放宽录用标准。对于新录用的公务员,需签署一份协议,规定其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亦包含在内。
报考该职位的人员需满足具体要求,即拥有基层工作经验。所谓基层工作经验,涵盖在乡镇、街道的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不同基层单位,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工作背景。曾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任职或服役的退役士兵,其服役期间的经历可被视作基层工作经验。此类基层工作经验的计算时间,以2015年11月8日为截止点。
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正在学习的非应届毕业生同样不得报考,在职公务员以及那些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机关或单位的工作人员,亦不可报考。
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个体,以及被解除公职的人员,还有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舞弊等严重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应试者,还有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构中工作,且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员工,以及法律明确禁止担任公务员的其他情况下的个人,均不具备报考资格。此外,报考者也不得报考那些一旦录用便会产生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机关的招聘名额、具体岗位、考试类型以及所需资格等详细信息,请参考《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考生可以访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bjrbj.gov.cn),以获取《招考简章》的相关信息。
招聘对象为2016年合同到期后至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及参与基层服务项目的相关人员,这些人员需符合我市相关规定,被任命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并且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他们仍需在岗位上工作。依据我市的相关规定,那些被选定为拟录用公务员的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以及其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必须首先完成三年期限的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的聘任合同,并且通过相应的考核,才具备资格办理公务员的录用手续。
该招聘职位仅针对2016年服役期满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具体对象为依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这些学生需在入学后在我市参军服役,并在退役后复学并顺利完成学业,且为2016年的应届毕业生(此规定不适用于外地生源的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同时,也包括当年从我市入伍并在2015年退出现役、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招考对象为2016届毕业生,仅限于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6届北京生源毕业生,以及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本科及以上2016届毕业生。此外,还包括“985工程”京外院校中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获得一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本科及以上2016届毕业生。而对于符合特定职位资格条件的非北京生源本科及以上2016届毕业生,则仅能报考相应特殊职位。
该招聘职位专门针对残疾人,仅限于那些在公务员考试报名截止前,拥有北京市户籍、人事关系在北京,并且满足招聘职位资格要求的残疾人(不包括2015年非北京户籍的毕业生以及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往届非北京户籍毕业生)以及2016年的应届残疾人毕业生进行报考。
报考该职位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应聘者的“基层工作年限”须在两年或两年以上;其次,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截止日期,应聘者需持有北京市的常住户口;再者,其人事行政关系也需在北京;最后,应聘者还需具备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验。需要注意的是,此条件不适用于2015年非北京生源的毕业生,以及那些户口和档案仍保留在学校中的往届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报考该职位需满足“基层工作年限无要求”的条件,且报考者须在公务员考试报名截止前拥有北京市的常住户口,并保持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此规定不适用于2015年非北京生源的毕业生,以及那些户口和档案仍保留在学校中的往届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同时,2016年的应届毕业生也符合报考资格。
报考者如需了解《招考简章》中关于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基层工作经验以及备注等相关信息,可直接与负责招录的机构取得联系。相关招录机构的联系电话可在《招考简章》中查阅。
关于报考的具体政策、报名所需网络操作流程以及考场的相关安排等详细信息,敬请查阅《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的报名主要通过网络途径进行。考生可以访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以完成在线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请提交报考申请。有意者可在2015年11月8日9点至2015年11月12日17点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报考申请的提交。需要注意的是,每位报考者仅能针对一个部门(单位)中的某个职位进行报名,且报名及考试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与本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在报名阶段,考生务必认真审阅诚信承诺书,并确保所提交的报考资料真实无误。若发现考生提交了虚假的报考材料,一经核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于伪造、篡改相关证件、资料和信息,以骗取考试资格的行为,将依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违规违纪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在2015年11月8日至2015年11月13日这一时间段内,查阅您的资格审查结果,以确认您是否顺利通过了审查。
(三)报名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需在报名时明确指出的规定期限内,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完成网上确认及缴费操作,同时,也需在此期限内自行从该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对于逾期未完成报名确认或未按规定完成缴费的申请人,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资格。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涵盖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以及申论两个部分。报考者必须参加这两门科目的考试。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定于2015年12月12日(周六)举行。当天的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笔试在北京举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并未指定任何辅导教材,同时也不组织或授权任何机构开设考试辅导班。
3、分数线确定及查询成绩
笔试阶段结束后,将依据报考者的数量及各自的成绩来设定及格分数线。考生们可在2016年1月中旬通过访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来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4、打印成绩单
对于通过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他们可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成绩通知单,这份通知单将作为他们参加面试和调剂的重要依据。
针对位于偏远艰苦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岗位,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实施优惠政策。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依据《招考简章》所设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我们需依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优劣排序,选定将参与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随后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予以集中公示。
该市公安局对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开放的招聘岗位,其排序依据是公共科目笔试得分与公安专业知识测试得分各占一半的比例进行加权合成。
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候选人需接受资格复核,复核内容涵盖核实考生户口、身份证明、教育背景、报考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等级、资质证明,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文件等。
资格复审结束后,那些通过公共科目笔试但未达面试比例要求的职位,需要调整并补充人选。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将统一发布调剂职位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以及调剂职位的联系方式。调剂报名事宜由相关招录单位负责处理。只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符合拟调剂职位资格的考生,才有资格参与调剂。调剂的候选人,将依照报名者公共科目笔试的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挑选。关于资格审核及调剂报名等详细信息,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访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面试工作将于2016年2月27日至2016年3月2日进行。
通常情况下,对于一般职位的综合成绩计算,其方法为:公共科目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一半比重,而专业科目考试中的面试成绩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合计也占一半比重。这些成绩均需按照百分制进行换算,其中,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通常不会超过综合成绩的15%。
对于那些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小于3比1的岗位,报考者的面试得分需达到所在面试评审小组采用统一面试题目对所有考生评分的平均水平,或者达到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规定的合格分数线,才具备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以及专业科目考试完成之后,将依照综合评定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出参加体检和考核的候选人。考生可以登录各自报考单位的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面试得分。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招录机关将依据既定程序与标准,从通过考试、考察及体检三项均合格的人员中,全面评估后挑选出优秀者,最终确定拟录用名单。该名单将在各招录机关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开,具体公示信息包括职位名称、录用者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以及工作单位(针对应届毕业生则为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以便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的有效期为五个工作日。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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