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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通知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07-14 作者:原作者 浏览量:

关于公布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时间表及相应事宜的通告

会考〔20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会计资格考试组织机构,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会计资格考试组织机构:

财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研究后决定,2024年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简称会计资格)考试将采取无纸化形式进行,具体安排为:初级和高级考试定于5月进行,中级考试则安排在9月。现将2024年会计资格考试的具体日程安排及相关事宜予以公布。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规定的统一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规范。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申请人,除了满足基础要求之外,还需持有高中或以上(包括高中、中专、职业高中和技术学校)的学历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申请人,除了满足基础要求之外,还需满足以下任一特定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通过参加全国性的统一考试,成功获得了经济、统计学、审计学等领域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欲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除了满足基础要求之外,还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拥有大专学历背景,在获得会计师资格之后,便投身于与会计师职责紧密相关的工作领域,累计从事此类工作已超过十年。

持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学历或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并在获得会计师资格后,需在会计相关领域工作累积达到五年。

拥有博士学位,在获得会计师资格之后,需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两年。

本通知在“一、考试报名”(二)部分提到的技校学历,系指那些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认证的技工院校所颁发的学历。至于本通知中提到的其他学历或学位,则是指那些由国务院教育部门所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本通知中提及的会计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是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在业余时间从事勤工助学活动不应被认定为正式的会计工作,这部分时间不应算作会计工作年限;而参加中级资格考试所需的会计工作年限,是指获得规定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会计工作的总时长。

(七)具备报名资格的在职人员需根据所属地区原则,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进行报名;具备报名资格的学生,应在学籍所在地的相关机构进行报名;具备报名资格的其他人员,则需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进行报名。

具备报名资格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居民,应遵循便于选择的原则在内地进行报名。若属有工作单位者,应在单位所在地进行报名;若是学生,则需在其学籍注册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在审核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时,报考者需提供自己的学历或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居民身份证件(对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则需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的科目涵盖了《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门课程。

中级资格考试的科目涵盖了《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以及《经济法》这三个部分。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通过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在单一年度内顺利通过所有科目考试,才能获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则需在连续两年内通过所有科目考试,才有资格获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至于报考高级资格考试并满足国家规定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三年内有效,可用于申请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依据的是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所编制的2024年度考试大纲。该年度的考试大纲将单独进行发布。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24<a href="http://www.rckd.cn/job/list/0-0-0-0_0_0_0_0_0_0_0-0-0-0-1.html?%E4%BC%9A%E8%AE%A1"target="_bank"><span style="color:#E53333;">会计</span></a>资格考试报名条件_2024全国<a href="http://www.rckd.cn/job/list/0-0-0-0_0_0_0_0_0_0_0-0-0-0-1.html?%E4%BC%9A%E8%AE%A1"target="_bank"><span style="color:#E53333;">会计</span></a>资格考试时间表_考试时间

2024年5月18日至22日,初级资格考试将分10个批次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05分钟,而《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则为75分钟。需要注意的是,这两个科目的考试是连续进行的,考生不能将考试时间相互混淆。

2024年9月7日至9日,中级资格考试将分为三个批次进行。《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将持续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则为120分钟。

2024年5月18日将举办高级资格考试,考试分为一个批次进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将持续21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至2023年12月31日之前,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部门(统称为省级考试管理部门)需公布2024年度的初级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科目设置、考试日期、报名期限以及报名途径等相关信息,同时,还需将这些信息分别抄送至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将开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的报名通道。在此期间,各省级考试机构将自主设定本地区报名的具体启动日期。需要注意的是,考试报名的截止时间为1月26日中午12点,而缴费的截止时间则定在当日下午18点。

在2024年4月17日之前,各个省级的考试管理机构需公布各自区域内初级和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的网上打印具体时间范围。

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期间,将举行初级资格考试,而高级资格考试则定于5月18日进行。

在2024年5月28日之前,需发布高级资格考试的答案及评分准则。

截至2024年5月31日,各省级考试机构需对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的各批次考试信息进行汇总,随后对数据的完整性进行核实,并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需将整理好的数据报送至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同时需附带数据统计汇总表以及数据上报清单。

截至2024年6月12日,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需完成本地区高级资格考试的阅卷任务,随后将评卷结果数据提交给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同时,还需一并提交本地区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以及关于评卷工作的详细书面报告。

在2024年6月21日之前,完成数据核实工作,随后将发放初级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并且这些成绩将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予以公开。与此同时,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也将同步发布本地区的考试成绩、咨询热线以及电子邮箱地址。

在2024年7月5日之前,需完成对数据的核实以及试卷质量的抽样检查,随后将发放高级资格考试的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予以公布。同时,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公布本地区的考试成绩、咨询电话以及电子邮箱。

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揭晓后,在一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需对合格人员的详细信息进行复核和确认,同时,还需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提交考试合格人员的详细信息以及相应的书面报告。

(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截至2024年4月12日之前,各省级考试管理部门需公布本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的科目设置、具体考试时间、报名的具体日期以及报名的具体方式等相关信息,同时,还需将这些信息分别抄送至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期间,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将开放中级资格考试的报名系统。在这段时间里,各省级考试机构需自行设定本地的报名启动日期。需要注意的是,考试报名的统一截止时间为7月2日的12:00,而缴费的统一截止时间则是当天的18:00。

在2024年8月13日之前,各个省份的考试管理部门需公布该地区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的网上打印具体时间段。

4.2024年9月7日至9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在2024年9月20日之前,需举行一场全国性的评卷会议,旨在安排并启动中级资格考试的评卷事宜,同时发放主观题目的标准答案以及评分细则。

截至2024年10月12日之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需对本地区的中级资格考试试卷进行批改,随后将批改结果的数据提交给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同时,还需一并提交本地区的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以及评卷工作的详细书面报告。

在试卷评阅环节,省级考试组织单位需严格筛查疑似雷同试卷,尤其是那些“同对同错率”偏高的试卷。对此类试卷,需召集专家进行详细鉴别和判断。对于确认为雷同的试卷,应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理。

在2024年10月31日之前,需完成数据的核实和试卷质量的检查工作,随后将发放中级资格考试的成绩,并将成绩信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予以公布。与此同时,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也将同步发布本地区的考试成绩、联系电话以及电子邮箱。

考试成绩揭晓后的第一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组织部门需对合格考生的个人信息进行复核和确认,同时,将这些合格考生的详细信息以及相应的书面报告提交给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五、其他事项

各地考试管理部门需依照既定的时间表和流程安排网络报名事宜,对报考者的考试资格进行全国统一标准的严格审查,并切实担负起对报名资格进行细致审查的责任。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需在考试启动前两天内,完成对监考员及考试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对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进行落实。同时,在考试启动前一天,应对所有考点、考场及考试设备进行全面检测。此外,还需做好预防及打击作弊行为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需增强服务理念,严谨负责,对考务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迅速将考试日程及相关事宜告知考生,力求确保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圆满地完成。

各级考试管理部门需确保考试期间应急处理措施到位,遇有紧急状况,应迅速而恰当地处理,并按要求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进行报告。

(五)至2024年11月30日,各省的考试管理机构需妥善保管并记录本年度考试资料,同时进行归档处理。在此期间,它们还需向财政部会计司及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各自提交2024年度考试工作的综合报告。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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