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知》(编号深人社规〔2019〕9号)中的具体规定,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简称市信用中心)已作出决定,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共4名,具体信息请参考《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2021年职员岗位选聘公告》(附《岗位表》,详阅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招聘对象:系指2021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时间范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所毕业的学生。
2.选聘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报考者所修读的专业必须与职位需求相匹配,所获学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吻合。关于专业是否契合的标准,可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报考者的年龄需符合《岗位表》中规定的标准,且年龄的界定应以公告发布日期(即2021年11月11日)为计算截止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由于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纪律规定,目前正在接受审计和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触犯刑法,司法审理过程尚未全部结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在广东省最近两年举办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由市信用中心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18:00。
(二)报名方式及联系电话
报名途径仅限于电子邮件,现场报名不可行。考生需将报名所需材料,如电子版或PDF格式的扫描件,依序排列后发送至指定邮箱szxyzx@mail.amr.sz.gov.cn,邮件标题应按照“报考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的格式进行设置。
2.联系电话:0755-83070258。
(三)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请提交《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选聘报名表》,其中需粘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具体样表可参考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
4.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学位证书的核实证明需提交;如未能及时提供,可暂时不交,但需以书面形式确认学历学位的真实性;此声明最晚应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交,若逾期未提供,将视作不符合条件,并取消拟聘用的资格。
6.择优提供一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7.科研成果清单;
8.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9.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报考者所提供的电话号码必须精确可靠,以便能够顺利取得联系。若因电话信息不准确或无法及时取得联系而产生的不良后果,应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报考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资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精确性和有效性,若出现作假行为或未按照规定上传相关材料,将视作无效报名处理。
报考者的专业需与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相匹配。关于专业是否匹配,可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对于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其所学专业也可参照此目录,不必要求专业名称完全相同。在资格审查过程中,需提交成绩单以确认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五)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
2021年12月9日,在上午9点至12点之间,活动将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修改。
(2)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初审办法
依据选拔标准和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首先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选聘机构将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通知他们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现场将发放《面试通知书》;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则无法进入面试环节。报名材料将由选聘机构保留。
3.资格初审材料
请提交《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选聘报名表》原件,该表需一式两份,并在其中粘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具体样表可参考附件2。
(2)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和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需进行核实,原件需查验,复印件需提交。如因故未能及时提供,请以书面形式声明学历学位的真实性,并在资格复审截止日期前补交,否则将视作不符合条件,取消拟聘用资格。
(6)择优提供一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验原件,交复印件);
(7)科研成果清单(验原件,交复印件);
(8)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验原件,交复印件);
(9)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10)其他。
在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须提交学位证书,并且一并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应的证明文件。报考者可以访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官方网站(http://www.cscse.edu.cn),以了解认证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在我国境内接受教育并获取国外学历、学位的个人,必须获得教育部下属机构签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在国内接受中外合作教育项目的学生,必须提交身份证件、学生证、完成学业后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信或相关证明文件。
四、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0日,正值午后时分,具体时间为下午两点至六点。
2.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过程遵循结构化的模式展开,重点对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对岗位的理解、工作时的态度、交流与协调能力、情绪管理和应对变化的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多方面的素质进行综合评估。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成绩即刻公布。评分标准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评分方法为“有效平均法”,即剔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分数的平均值。面试成绩的精确度达到小数点后三位。对于通过面试的报考者,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按照招聘岗位所需人数1:1的比例,选出参加体检的候选人。
面试结果及入选名单,将在面试活动落幕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http://amr.sz.gov.cn/)上予以公示,且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七天。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递补
(一)体检
具备体检资格的个人需携带个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以及一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告知)。体检参与者需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体检,若未按时参加,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的具体标准将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是(试行)》的规定进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者需在体检完成后的30天内,完成资格的复审及考察程序。
2.主要内容:
资格复审环节:依据本公告内容以及《岗位表》的相关规定,针对各报名岗位,对报考者的报名资格进行详细复核和确认。
对拟聘人选进行全面评估,涵盖其品德、能力、勤奋程度、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同时也要考察其是否适合所申请的职位要求。
(三)公示
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被认定为拟录用对象,这些拟录用对象的名单将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网址:http://amr.sz.gov.cn/)上进行公布,并且公布期限将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四)递补
对于因拟聘人员体检不达标、考察结果不合格、公示期间因投诉取消聘用资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而空缺的选聘名额,可以重新进行选聘,或者从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且进入面试入围名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若发现有人被投诉且问题严重,将不予其聘用;对于暂时难以核实的情况,将暂时搁置聘用事宜,待核实清楚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无人投诉或投诉内容不实,或者虽被投诉但不会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等相关文件中关于聘用和回避等规定,则由市信用中心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聘用备案申请;如因考生自身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未完成聘用备案手续,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市信用中心依照规定与新增员工商定试用期限,若试用期满后表现达标,将为其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若试用期评估不合格,或是在试用期间发现其不符合所聘岗位的资格要求,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涵盖的事项,将依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中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对于任何在招聘环节中违反深圳市职员招聘相关法规以及本公告规定的行为,无论是招聘单位还是应聘者,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格的惩处。
(四)本公告由市信用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2021年选聘职员岗位表
2.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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