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相关法规、《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文,江苏省公务员局负责执行并开展2025年度全省公务员考试及录用工作。在2025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及依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机构(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计划通过考试选拔9504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级别以及其他相应职级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以下为相关事项的公告内容。
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在18至35岁之间,即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出生的人员,持有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以及报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考生,其年龄限制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之后出生。而对于报考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则需依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坚决支持我国的宪法,坚定地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以及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报考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等职位的人员,如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至中专或高中水平。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岗位的人员,需满足《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中的具体要求;而申请司法行政机关(包括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人员,同样需要符合《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中列出的各项条件。
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代码75-79)的人员,除了需要满足《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中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其他相关条件。
报考专技类特殊职位(代码为50至59)的人员,还需满足《江苏省2025年度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录用简章》中列出的各项要求。
符合省级或以上公务员管理机构所规定的,担任该拟任职位所需的其他资质要求。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持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应试者,亦或是2025年即将毕业的具备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在报考过程中,不会受到出生地(特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所在地(特指社会人士)的限制。若存在特殊规定,则需遵照该规定执行。
省级机关及全省专业技术特殊岗位的应聘者,报考时不受出生地或户籍所在地的限制,除非有特别规定需遵从;对于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的岗位应聘者,其出生地或户籍要求需遵循招考岗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至于省属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的岗位应聘者,则需依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中的规定来确定。报考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考生,其生源地或户籍条件需由相应市公务员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并且这些条件将在招聘简章中予以明确公布。
符合政策规定安置、调配要求的人员,包括因夫妻分居两地、具备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以及身边无子女的父母等,均有资格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或军人服役部队驻地)所属的县级(包括县级市、实行县管体制的区域)或设区市市区(不包括实行县管体制的区域)的职位。
2025年针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职位(代码为60至69),其招募对象包括:202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生;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并派遣的,在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且在两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包括之前的“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籍“西部计划”志愿者;在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期间获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归国留学人员;以及当年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并在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期间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里,持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地域来源的限制,而其他报考者则必须具备江苏的生源资格。
针对残疾人群体的招聘岗位(编号为80至81),其招聘对象须具备由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且需满足该岗位所规定的残疾类型和等级条件。
该职位(代码为90至96)的招聘对象包括:由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拔并经过考核合格的前大学生村官;经过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和派遣,考核合格并完成服务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包括之前的“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来自外省的江苏籍“西部计划”志愿者;以及服役五年期满、户籍(或生源)为江苏的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该职位(代码为98)专门面向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进行招录,具体对象包括:在本县(市、区)范围内,任职村(社区)工作已满5年,担任书记(主任)职务超过2年,且工作业绩显著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同时,对于那些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政策,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为副书记(副主任),且继续享有原职级待遇的人员,也符合招录条件。非由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拔的往届大学生村官及其他类似人员,其工作表现卓越的具体评判标准由各设区市自行设定,并已在招考公告中予以明确公布。
现役军人、正在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自2022年1月1日起完成公务员或类似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程序的个人(包括已离职或被取消录用者),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因曾因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共党籍、被剥夺公职、被依法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判定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行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解聘未满五年,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报考者需真实反映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的亲属关系,不得报考那些一旦被录用便违反《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职位,同时也不得报考那些由具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领导成员担任用人单位职位的岗位。
对于招聘的岗位,其具体要求中明确提出,应聘者需拥有实际在基层工作的经验,只有符合这一条件的报考者,才有资格参与选拔。基层工作经历涵盖以下几种情况:在县级行政区及以下级别的党政机关、各种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级或社区组织以及各类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工作经历;通过聘用、劳务派遣等途径在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经验;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在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这些基地属于基层单位)进行实习或参与企事业单位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期间的记录。直辖市所辖的区(县)级机关的工作经验等同于基层工作经验。此类基层工作经验的累计计算,其有效期限至2025年8月31日止。
报名
(一)职位查询
考生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招录机关的招聘名额、具体岗位、考试类型以及资格要求等相关信息: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官方网站(网址:www.jszzb.gov.cn)、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网址:jshrss.jiangsu.gov.cn)以及各市设立的相应网站(详情请见附件1)。报考指南中详细说明了关于报名政策、网络报名的具体要求等内容。《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对此有详尽说明。若报考者对招录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或基层工作经历等方面存在疑问,可直接向招录机关咨询。招录机关的联系电话可在附件2中查阅。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省级机关职位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上提供了相关信息。
各设区市职位报名网址:见附件1。
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的职位报名网站与它们各自所在设区市的职位报名网站地址一致。
报名期限设定为2024年11月12日早上9点,直至11月18日下午4点整。
资格审核的首个阶段将于2024年11月12日上午9点正式启动,并持续至11月20日下午4点结束。
缴纳费用的时间段为2024年11月12日的上午9点至11月21日的下午4点整。
报考者需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依据职位需求及网络报名系统的指引,真实、精确、全面地输入相关信息。同时,还需上传一张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该照片需为jpg格式,且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若报考者提交了虚假的报名资料,一旦核实,其报考资格将被立即剥夺。对于那些通过伪造、篡改相关证件、资料、信息等手段,骗取考试资格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规予以严格惩处。
报名者需在网上提交资料后等待两天,便能在报名页面查看资格预审的初步结果。一旦通过预审,便不能申请其他岗位。成功通过资格预审及照片审核的报考者,必须在缴费期限到来之前在网上完成支付,否则报名将无效,且逾期将自动丧失报考资格。缴费的有效性以报名网站上的显示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需在全省范围内挑选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且需在该职位所在的考区参加笔试环节。2024年11月12日9点至11月18日16点,如报考者资格未通过初审或初审未获通过,可申请改报其他岗位;但自11月18日16点起至11月20日16点,若资格未通过初审或初审未获通过,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亦不可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过程中,必须使用在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是整个招考流程的核心环节。若在招考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将立即剥夺其报考资格,并中止录用程序。
报名截止后,若有效报名者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达到开考要求,则相应职位的录用计划将由设区市及以上公务员管理机构依照既定流程进行调整,直至该职位被取消。对于已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缴纳费用的考生,可登录指定网站进行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的补报名,补报名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的上午9点至下午4点。
参加笔试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残疾人,在笔试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应与报考职位所在地的招聘考试部门取得联系,以办理相关费用的减免手续。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确认报名无误的应试者需在2024年12月4日的上午9点至12月8日的下午3点这段时间内,登录相应的报名平台进行准考证的打印操作。若在过程中遇到任何难题,敬请及时联系所在地的人事考试中心寻求帮助(相关考务咨询电话已收录在附件1中)。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采用分类分级的方式进行,考试类别被划分为A、B、C三个等级,涉及的主要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具体的考试大纲内容,可以参考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与B类考试的人员,除了需要参加公共科目的笔试之外,还必须接受公安专业科目的笔试考核,相关信息包括考试大纲,均可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或省公安厅的官方网站上查阅。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 14:00-16:00
本次考试将在各设区市设立考点,考生需携带准考证以及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并依照准考证上注明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所持身份证上的信息必须与报名时登记的姓名及公民身份号码完全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5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合格的应聘者中,将依据3比1的选拔比例,依照笔试成绩由优至劣的排名,挑选出各岗位的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候选人。对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则将现有的笔试合格者直接确定为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候选人。笔试成绩的构成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一半权重。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与B类考试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将由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考试以及公安专业知识测试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和30%。
面试前夕,招聘单位或公务员管理机构会对参试者进行资格复核。若复核未通过,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笔试(体能测评)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依据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通过复核的参试者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市级及以上公务员管理机构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面试的及格分数线设定为六十,报考者的面试得分需达到六十分或更高,才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选拔流程。
对于那些在面试环节必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评的岗位,相关的测试安排以及具体事宜,都会在相应设区市及以上的公务员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开。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以百分制为标准进行评定,具体计算方式是: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一半比重;若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则笔试成绩占比为50%,面试成绩占比为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比为15%。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成绩均需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对于第三位小数则采用四舍五入的处理方式。最终的总成绩将保留其原始计算数值。
体检(体能测评)
招聘单位依照职位拟录用人数与报考者人数1比1的比例,依照报考者的考试总分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选定体检对象,并在相应设区市的公务员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体检对象的名单。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
录用体检活动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范、操作指南以及本省制定的体检办法等文件要求进行执行。在体检开始之前,若考生来自有工作单位,则需出示单位出具的准许报考的证明文件;而对于其他非在职人员,则需要提交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岗位的人员,需在面试前接受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合格者中,将根据拟录用人数与合格人数5比1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优至劣的顺序挑选体能测试对象。若某些职位合格人数未达到5比1的比例,则将根据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将依照公安机关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因素造成面试候选人名额短缺,此时应依照与空缺名额两倍的比例,一次性增补体能测评的候选人。
考察
录用考察工作依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与招考职位的资格要求相融合。在考察过程中,着重评估政治标准,深入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素养、道德表现、守法情况等,对于政治不合格者,将坚决不予录用。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的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细致的审查。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司法行政系统的人员,必须依照既定规则接受政治审查。
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单位依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以及考察情况等因素,确定了拟录用名单。该名单需经设区市或以上级别的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核,并对外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涵盖拟录用机关的名称和职位,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需填写毕业院校)、各科成绩、综合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事项。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结束后,对于无任何问题或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情况,将依照既定流程处理录用手续;若问题确实存在且对录用有影响,则不予录取;对于虽有问题但暂时难以核实的情况,将暂缓录取,待问题查清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进行录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若出现因报考者不符合规定或主动弃权等导致的人选空缺,将依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从合格者中选取进行一次性补充,且每个岗位仅补充一次。完成录用审批流程后,将不再进行补充。对于已录用并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人员,其处理事宜由本人根据相关规定自行负责。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强化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指导意见》,为确保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性,乡镇(街道)新任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政府部门的最短服务期限设定为5年,包括试用期在内;在此服务期间,公务员不得报考上级政府部门的工作岗位。
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各市区的考试录取政策、网络报名流程、考试组织安排等相关咨询热线以及信息公布的网站链接均详列于附件一之中。而负责招录工作的机构所提供的咨询电话则可在附件二中查阅。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服务电话:拨打(025)12333或(025)83395725即可获取。
咨询期间为2024年11月8日至11月22日,在此期间,每天的咨询时间分为两个时段:上午8点30分至12点,以及下午13点30分至17点30分。
考务咨询电话:(025)83236085
咨询期间为2024年11月8日至12月8日,仅在工作日提供服务,具体时间为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1点30分至5点30分。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既不发行考试辅导书籍,也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均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各界需对公务员考试培训、相关网站或出版物等保持警觉,理性看待,以免受骗,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同时,社会各界应加强监督,一旦发现上述问题,请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省公务员管理机构联合相关单位,携手确保公务员考试秩序井然,努力打造一个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氛围。
附件:
1.各设区市政策、考务咨询电话及考录信息发布网址
江苏省2025年度公务员考试,招录单位及机关的联系电话信息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24年11月
六合区具体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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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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