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央机关公布的公务员选拔相关规定,特此公布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开选拔公务员面试的相关事项,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依据笔试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列,依照五比一的比例,筛选出面试候选人。若第5名的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则该名次的所有考生都将被纳入面试名单。
二、面试确认
参加面试的应试者,须在2022年3月15日17点之前,将电子邮件发送至zzgwgbc@126.com,以确认其是否将出席面试。以下为相关要求:
面试参与者需填写《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公务员公开选拔信息表》(附件一,须附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并将表格发送至zzgwgbc@126.com邮箱以完成确认,邮件主题请标注为“确认参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公务员选拔面试”。在完成网上报名过程中所录入的邮寄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资料若发生变动,请务必在邮件的具体内容中详细列出。
考生若决定放弃面试,需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2),并在签名后将其扫描并发送至zzgwgbc@126.com邮箱。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放弃声明,且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相关情况将上报至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可能被记入诚信档案。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面试申请人需在3月15日之前,将所需材料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zgwgbc@126.com地址。
1. 身份证;
2. 笔试准考证;
报名表格需加盖单位人事组织部门的公章,同时需清晰标注联系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
4. 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报考该职位需提交的相关工作经验证明。这些证明材料需详细注明工作单位的全称、工作的起始与结束年份、所担任的职务级别、基层工作经验、具体从事的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以及通讯地址,同时需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请提供加盖了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注册表格》或《依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注册表格》的副本(包括正反面均需复印)。
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须提交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则需提交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复印件,且需正反面一并复印。
请确保材料扫描清晰,若无法扫描,可拍照代替。所有文件需按照“序号+报考职位编号+考生姓名+文件名”的格式命名。将文件整理至以“报考职位编号+考生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随后进行压缩,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考生需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承担相应责任,若资料不完整或关键信息失实,将导致资格审查结果受到影响,进而取消其面试资格。另外,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之前,还将进行一次现场资格的复核,届时考生需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副本。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报到地点
康铭大厦(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18号)。
(二)面试时间
职位业务能力评估活动将于2022年3月22日上午8:30正式开启,届时考生需在上午8:00前抵达指定报到点。若考生在8:00时仍未抵达报到点,将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也将相应取消。
2. 心理测试:2022年3月22日上午10:30开始。
面试活动将于2022年3月23日上午8点30分正式开启。考生需在上午8点之前抵达指定报到点,届时将有工作人员指引进行面试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评定结果系笔试总分占比50%,面试得分占比35%,以及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得分占比15%相加而成。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参与者与选拔名额之比若为3比1或更高,则需依据综合评分由高至低依次挑选体检与考察对象;若比例低于3比1,面试成绩需达到同面试题本下所有面试考生平均分,方有资格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三)体检
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以通知形式告知(请注意,体检前需保持空腹)。体检时,考生须携带以下物品:个人身份证件、本人近期的两寸免冠彩色照片。若在体检过程中出现作假行为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考察
本机关通过个别交谈、实地考察、细致审查人事资料、核实个人信用状况以及与被考察者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在选拔过程中,我们采取差额评估机制,即考察对象与计划选拔名额的比例为两比一。我们将综合考虑考试成绩、心理测评结果、体检报告以及考察反馈等因素,依据人岗匹配的原则,从中挑选出最合适的人选。
六、注意事项
3月22日当天上午,请务必携带资格审核所需的原件和副本。面试或考察过程中,若发现报考信息存在不实之处,将立即取消其选拔资格,并依照相关法规,将具体情况上报至中央公务员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考生在面试前必须严格遵循北京市的疫情防控规定,抵达面试地点时需展示北京健康宝和行程码,并出示近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无论是纸质报告还是健康宝截图均可接受)。在签到之前,考生需自行携带无呼吸阀的口罩,并按照规定接受体温检测,同时完成《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的填写。对于出现疑似症状或异常状况的考生,将取消其当天的面试资格,并为他们安排其他时间进行面试。
若疫情防控的形势或要求发生变动,我们将对面试时间等相关事宜作出相应的调整,并确保及时通知大家,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无阻。
4.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10-55603547
附件:1.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基本情况表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3. 疫情防控承诺书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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