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荔湾学校是由广州市荔湾区政府委托华南师范大学管理的公办学校。学校创办于2019年5月,办学经费由荔湾区财政核拨。学校秉承“为每一个孩子的幸福未来奠基”的办学理念,以“相信梦想的力量”为校训,构建“追梦教育”体系,致力于打造广州知名的智慧型未来学校。现因办学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英语教师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4。 二、招聘对象 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 年龄要求: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年龄及有关年限计算截至发布公告之日。 2. 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职位要求,如:招聘职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上述考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3.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以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报名阶段提交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及课程对比说明,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方可报考。 4. 报考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教师职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5.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在入职前须持有英语六级证书(CET—6)、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或雅思考试7分、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成绩单。 6.国(境)外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如为社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职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或学业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发布公告之日。 四、招聘程序安排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简历初选和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约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 2.报名方式:将报考资料按指定顺序整理成PDF,以附件方式发送至学校邮箱hflw2020@163.com。 3.报考资料整理要求: 1. 报名提交以下2份文件材料 文件1:《报名表》(附件3),正反两页编辑完所有内容。 文件2:证书材料 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将个人生活近照、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学历资料、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材料扫描成彩色电子版按《目录表》(附件2)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 (2) 以上两份文件,合并成一份PDF,同邮件主题格式一样命名:应聘科目—姓名—毕业学校—专业【例如:英语—李四—华南师范大学—英语语言文学】 (3) 其中,学历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①毕业证、学位证; ②学历学位鉴定材料: Ø 学历鉴定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纸质版); Ø 学位鉴定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提供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纸质版);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附件3)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二)简历初选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或不予录用。 学校根据需要择优挑选,并以电话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参加专业测试,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三)笔试与面试 1. 笔试:闭卷考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2. 面试:考察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及技能,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3.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在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进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校外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2.拟聘人员须取得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3.所有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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