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急需紧缺选调生宣讲会通知:四川省委组织部将于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西五教演播厅开展四川省急需紧缺选调生宣讲会,请有意向报考的同学积极参与。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号)要求,现就面向四川大学选调2026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一)人员范围
四川大学2026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3.四川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全日制本科在四川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6届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四川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6届非定向就业应届博士研究生,也在人员范围内。
(二)专业范围
本科:材料类、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电子商务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机械类、仪器类、自动化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化工与制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城乡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法学类、土木类、水利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旅游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新闻传播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化学类、护理学类。
研究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材料与化工、纳米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医学技术、电子商务、中国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国际中文教育、皮革化学与工程、核技术及应用、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机械、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能源动力、电气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与营养、金融、保险、税务、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数字经济、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人文地理学、法律、法学、纪检监察学、知识产权、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土木水利、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学、会计、审计学、审计、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化学、护理学、护理(上述专业对应的专业硕士,也在专业范围内)。
以上专业名称均为一级或二级学科名称。
省级“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一学年以上,担任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书记)一学年以上,不限专业。
报考攀枝花市、广元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的,不限专业。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三)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学习成绩优良,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六)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3.获国家级奖学金;4.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5.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6.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
上述6项选调条件均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取得,其中:第3—6项须在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攻读全日制大学本科、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期间取得(若第4、5项荣誉、称号等未在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获得,但属省级及以上的,也可视为符合上述6项选调条件之一)。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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