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昭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并认定为昭通市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下类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
(一)工勤服务辅助岗位
1.招聘岗位:数据统计辅助人员1人。
2.工作职责:从事数据统计等辅助性工作及其他日常业务工作。
(二)工勤服务辅助岗位
1.招聘岗位:文秘辅助工作人员2人。
2.工作职责:从事文字材料、报表等相关辅助性工作。
三、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工勤服务辅助岗位1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统计、会计、计算机相关专业或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四)工勤服务辅助岗位2名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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