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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来源:人才快递 时间:2025-10-09 作者:人才快递 浏览量:

根据《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推动省配套方案《全省消防安全基础大夯实行动》结合我市消防救援工作实际,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75名,均为男性。其中:灭火救援员55名(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0名、退役士兵15名、社会青年10名),消防车驾驶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灭火救援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8年12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9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89年12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8周岁(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态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九)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五)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录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体能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报考人员素质能力。其中,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录岗位信息在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公众号《盘锦消防》及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统一发布。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9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点击报名网址链接https://system.zhaokaocn.com:46129/examinee/pjxf(仅在报名期间开放)进行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427-268270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7日17:00。届时,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网上资格审核。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自行下载相关材料,打印签字,上传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材料具体如下:

(1)《报名登记表+考试诚信承诺书》1份,须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附件1);

(2)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扫描件;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或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及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岗位要求的驾驶证、退役军人退伍证、体能证明等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

社会在职工作人员需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请应聘人员注意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是否通过,并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

3.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10月18日12: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于2025年10月18日10时至10月19日12时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

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审查的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收到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招录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体能、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5年10月24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内容:体能测试主要考察肌肉力量、耐力、柔韧素质及身体协调能力(项目包括1000米跑、俯卧撑等),标准参考附件2;驾驶员岗额外考核驾驶技能(包括掉头行车、倒车入库、坡起等)。

3.体能技能测试满分为60分。体能与技能测试聘请第三方,即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独立公正的外部机构,按规范流程开展测试,以保障结果客观精准。

4.体能技能测试结束后,当场通知应聘者体能技能测试成绩,应聘者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试总成绩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公布(网址:http://rsj.panjin.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

1.时间:2025年11月3日。

2.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心理检测: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3.体能技能测试结束后,当场通知应聘者体能技能测试成绩,应聘者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试总成绩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公布(网址:http://rsj.panjin.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11月17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委托相关专家出题。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应急反应及岗位适配性等。

4.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比总成绩40%。

5.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应聘者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试总成绩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公布(网址:http://rsj.panjin.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政治审核

领导小组协调公安机关参照征兵政治考核标准,对通过上述环节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核,重点核查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符合《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不合格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

(八)公示

根据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排名,综合体格检查、心理测试、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panjin.gov.cn/)及盘锦消防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录用。

(九)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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