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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人才快递 时间:2025-10-10 作者:人才快递 浏览量:

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彭州市丽春镇塔子村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塔子村治安协管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二)持就业创业证且为“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处分的;

4.已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的;

5.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政法部门决定、决议和指示;

(二)协助社区抓好职责片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定期在职责片区进行巡逻,对于人员集中的区域,如学校等公共场所要进行站岗,发现重大事件立即报告;

(四)协助做好治安综合防控,协助调解民事纠纷;

(五)协助对流动人员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3年(距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聘用期限到退休年龄)。

(二)待遇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并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各1份。

联系人:蔡红英;联系电话:18140037089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五个工作日)。

面试时间:2025年10月17日。

报名及面试地点:彭州市丽春镇塔子村党群服务中心。


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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