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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大安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

来源:人才快递 时间:2025-10-10 作者:人才快递 浏览量:

为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大人社发〔2025〕30号文件要求,启动自贡市大安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一)用人单位:自贡市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岗位类别和岗位名称:城市公益性岗位(保洁)。

(三)计划安置人数:城市公益性岗位1人。(保洁1人)

(四)工作内容:

在自贡市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事保洁工作。

二、工作要求和条件

(一)工作要求:
城市公益性岗位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8:00,在岗期间做好保洁相关工作,服从领导安排,配合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安置对象和条件:

城市公益性岗位:大安区常住大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

三、安置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申请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16日

2.报名地点和方式:大安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就业局,位于大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内)就业指导股,现场报名。

3.相关要求

报名者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到区就业局填写报名表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可提供残疾证、低保证明、子女教育、家庭成员高额医疗费用凭据等赋分资料。所有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安置人员确定程序

1.区就业局根据公益性岗位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赋分证明材料进行赋分。

2.区就业局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将拟安置人员向用人单位推荐安置,并将赋分情况告知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如总分相同,按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的顺序进行安置。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拟安置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但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名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薪酬待遇

城市公益性岗位为2200元/人·月,购买五险。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就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13-3228584、3228570

监督举报电话:0813-3228563、3228570

自贡市大安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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