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考移民”综合管理,保障招生公正有序,依据教育部等机构规定,重庆市教委等四个单位近期发布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做好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简称为“《通知》”),该文件阐释了今年高考报名的相关政策。
今年,重庆的现行政策保持不变,不过对普通类报名资格做了些改动。
1.《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知》核心内容涵盖三项要点。首项,界定了在我市参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基本资格,依据不同类别划分,包括普通组、高职对口中职组、中职直升高组及单考单招组,并分别规定了各组别的报名资格标准。其次,清晰界定了学籍、户籍、稳定工作与居住时长计算方式,同时明确了实际就读与普通高中教育等同学力的审核标准。第二部分,列出了五种不允许在本城市报名参加普通高等院校选拔考试的人员类别。第三部分,说明了本城市普通高等院校选拔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具体执行规范。
2.普通类、高职对口类、中职直升类和单考单招类有什么区别?
本市高等院校招生涵盖两种途径,一是综合型大学统一选拔,二是职业技术院校专项选拔。依据考生情况,报名方式分为四种,参与者必须从中选定一种参与。
普通类主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备同等学力资格的社会人士,这些考生可以报考历史方向或物理方向,两个方向都包含艺术和体育专业。选择普通类的考生可以选择单独报名参加统一高考,或者同时报名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如果考生选择兼报,一旦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成功被录取,就失去了参加统一高考的资格;如果未被录取,仍然可以继续参加统一高考。
高职对口类还叫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项目,主要招收中等职业学校里的学生,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这些学生要是读的是3年制专业。想要报考高职对口类的学生,只能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来报名。
这类升学途径叫做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培养项目过渡选拔,主要提供给中职和高职专科衔接培养项目,包括“五年制” “三·二分段制”以及“五年一贯制”的中职阶段应届生,也面向中职和本科衔接“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的中职阶段应届生。选择这类升学途径的考生,只能参与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单考单招主要针对那些打算参加体育单招、残疾单招、消防单招等特殊招生项目的考生,这些项目是单独进行的招生。想要报考单考单招的考生,其选择仅限于体育单招、残疾单招、消防单招这类单独招生的项目。
3.报名普通类须符合哪些报名条件?
满足以下任一标准的普通高中学生,或具备同等学力资格的社会人士,可以申请参加普通类考试。
(1)考生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籍一直在我市久居。
拥有本市普通高中在读资格的学生,只要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即可:目前在校就读,并且是本市普通高中学生,或者已经取得本市普通高中在读身份。
考生父母一方或另一方属于本市城区级别及以上的单位或人事部门认证的杰出人才,考生跟随父母将家庭住址转移到本市的。
考生父母所在的企业是本市城区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指定的招商引资单位,且考生父母是该企业的负责人或主要出资人,同时考生的户口跟随父母迁入本市。
考生父母是本市的现役军人,孩子随军迁移户口;考生父母因转业或复员来到本市,孩子跟随父母迁移户口。
④考生因父或母工作调动,考生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我市的。
考生遭遇家庭变故,比如父母离异或离世,属于非正常状况,考生跟随父亲或母亲,或者监护人,将户口迁移到本市,前提是这些亲属原本的户口就在本市。
这些人是中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他们手上有本市公安机关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外地户籍的考生,不包括第2项规定的情况,考生本人和父亲或者母亲需要在本地定居满三年以上,考生必须拥有本地普通高中的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且真正在校学习。
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加考试,考生本人和父亲或者母亲至少有一方必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三年以上且有效的居住证明,考生需要拥有三年内在本市普通高中连续且完整的学籍,并且确实就读过,其父亲或者母亲必须提供在重庆市三年以上合法稳定工作和居住的证据材料,同时需要提交连续三年以上在重庆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证明文件。
驻外机构人员及其随任子女,在国外完成了同等于普通高中学习的教育,回国之后,个人户籍已经转入本市。
符合普通类报考资格的中职学生可以参加普通类考试,从2025年高校招生报名开始,只有市教委批准有艺术体育专业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其艺术体育专业的应届生可以报考对应类别,其他中职应届生报考普通类时,需要提交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证明文件。
4.报考高职对口类须符合哪些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报考高职对口类。
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满三个学年且一直在校就读的毕业生,包括市教委认可采用弹性学制或学分制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本市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需满足三年或更长时间的居住记录,或者符合普通类第2条中的某一项条件,同样适用于此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5.报考中职直升类须符合哪些报名条件?
拥有本市中等专业学校连续三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真正在校就读的中职与高职衔接培养项目学生,包括“五年制” “三·二分段”以及“五年一贯”模式,还有中职与本科衔接“3+4”分段改革试点项目的中职部分应届学生,能够申请中职直接升学类别。
6.报考单考单招类须符合哪些报名条件?

申请体育专项招生、残疾专项招生的人员,需拥有本市的户籍或在校生身份。消防专项招生专门针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人员开放,其参选资格由消防管理机构负责审核确认。
《通知》在我市现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规定上,主要有哪些变动?
《通知》维持本市当前政策不变,仅对普通报名资格略作改动,而高职对口中专直升和单独考试招生类别则未加变动。
针对非本市户籍的考生,相关规定有所变动,具体包括,此类考生,其家庭需在本市定居满三年以上,同时考生本人也必须在本地普通中学完成连续三年的完整学业,并且实际在校就读。
针对中职学校学生申请普通大学招生,《通知》规定,自2025年高校报名开始,只有经市教育主管部门认可且具备艺术、体育专业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艺术、体育专业应届生能报考普通艺术、体育专业,其他中职应届生申请普通专业时,必须出示普通高中同等学习能力的证明文件。
8.对于学籍、户籍、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年限如何计算?
计算学籍、户籍、稳定工作及居住时长,需从考生报名那年的九月三十日算起,包括当天,往回数。举例来说,若考生报名参加二零二二年普通高校招生,计算学籍、户籍、稳定工作及居住时长,应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算起,包括当天,往回数。
9.如何认定实际就读?
依照档案登记准则,学生应随本人前往学校,当前就读意味着申请者所去的学校与其档案注册的机构相同,需要提交由区县级教育机构内的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和中专,后面不再重复说明)的档案管理部门主管、高中阶段学校校长以及申请者班级授课教师共同确认的在校证明文件。
10.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如何进行认定?
关于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的认可,须依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中的条款来实施。若有人想以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的身份报名,还必须已经完成了初中学业,并且时长不少于三年。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资格认定的人需要参与高中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通用技术等十一门学科的合格性考试笔试,所有十一门学科笔试都得通过,才能被认定为具备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报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考生需在户籍地或工作生活地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登记参加考试。
11.哪些人员不得在我市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在校大学生,他们拥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或者已经通过普通高校的录取,并且保留了入学资格。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高中期间非毕业那一年,通过欺骗方法报名,并且违规参与普通大学选拔考试,包括全国统一测试、省级统一测试和高校自行组织的选拔测试的,是刚毕业那年的学生。
违反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规,经决定暂缓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且在暂停参加考试期限之内的人士;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以高等院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为借口,将户籍转移到本市的学生,若进入普通中学学习,则不允许在本市申请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
12.我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核工作有哪些要求?
市教育考试院承担全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具体执行,依据属地原则,各报名点负责本处考生报名资格的初步审查,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本区县报名资格的再次确认。
启动跨单位共同检验流程,各区县教育机构承担审查考生档案及实际学习状况的任务;公安机构负责核查考生及其家庭(法定代理人)的户籍信息;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单位分别针对非本地户籍进城务工者子女的父母,在我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登记情况开展验证。市教育考试院联合教育、人力社保、医保及公安相关单位,依据考生的学籍、户籍,以及考生家长或监护人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记录,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凡是未达到本市报名标准的考生,将不被允许报名。原籍非本市的考生,需经区县、学校、班级三级公示且无异议,方可完成报名。
考生及家长(监护人)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依照《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条款,若有人提交不实的姓名、岁数、族群、户籍资料,或伪造、违规获取证件、成绩单、荣誉凭证等,意图获取报名权利或优惠政策,在报名环节被察觉,将失去报考资格;在正式入学前发现,将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察觉,会剥夺录取资格或学籍;离校后揭露,教育主管部门将宣布学历、学位证明作废,要求追回或收缴;若涉及违法,将依法移交给司法机构审理。
13.《通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通知》从2022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起开始执行。
14.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政策咨询方式有哪些?
有关普通高等院校入学选拔的登记办法,应向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区县教育考试部门以及学生学籍注册的中学进行询问。市教育考试中心联系电话是023-67869200。
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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