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
报 考 指 南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 年龄如何界定?
答:本次招考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也就是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意味着是在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这个时间段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月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8年1月以后出生。
可不可以报考,针对的是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它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答:除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之外,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其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之后,倘若符合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那么是能够报考的。
3.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4. 应届高校毕业的学生,可不可以去报考那些要求具备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呢?
答:应届高校毕业生当中,那些有着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是契合有关职位所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那么就能够去报考相应的职位 。
5. 对学历要求应当如何理解?
答,在境内就读的二零二四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 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报考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等职位的,学历学位条件还须相应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相关规定 。
普通高等院校,正在读书的,并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学生,能不能报考呢?
答:不得报考,也不得以之前获得的学历报考。
7.在国(境)外留学的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对于报名前就已获取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而言,能够依据自身实际情形去报考契合资格条件以及相关要求的职位,并且必须在面试确认之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关于认证的相关事项,可以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进行查询。
以获取学历学位为例,当报名时,若处于国境外就读状态,那么此类人员既不被允许报考,同时也不能凭借之前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来进行报考。
8. 对于“限主修专业报考”所要表达的意思该怎么去理解呢,可不可以凭借辅修、第二学位的专业去报考呢?
回覆称,针对于“限主修专业报考”的职位情形,仅能够凭借主修专业去报考,而不可以借助辅修、第二学位的专业来报考。对于未作限主修专业报考要求的职位,要是通过辅修、第二学位等形式研习过职位所要求的专业课程,并且能够呈上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在经由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予以同意之后,同样是可以报考相应职位的,具体的判定由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进行把握以及解释。
9.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基层工作经历开始的那个时间,是依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看法》去施行的,基层工作经历用来计算的那个时间,一直到2024年1月 。
于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报到之日开始起算。
那些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其中包括支教、支农、支医以及扶贫这些项目)的人员,还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人员,他们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是从报到之日开始计算的。
(3)对于那些到在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这方面的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去初次就业的人员而言,其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是从工作协议所约定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的。
毕业之后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前往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此基地属于基层单位,在其中进行见习,或者去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这种情况被视作拥有基层工作经历,从报到的那一日开始计算。
(5)有这样一些人员,他们是在其他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对于这些人员而言,其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呢,是按照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起始时间来进行计算的。
人员,是那种自主创业并且办理了工商注册手续的,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是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开始计算的 。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的人员,那么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是从登记灵活就业,并且经过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的。
10. 哪些情形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答:于省辖市级以及级别更高的机关借入调遣(襄助帮忙)时产生的工作经历,还有高校毕业生处于在校阶段的社会实践经历,均无法视作基层工作经历,不可算入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长范畴。在工作之后获取全日制学历的情况下,其全日制学习的这段时间不需要被计入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里。
11. 我省招募的参加“政府购岗”计划指的是什么?
我省招募的参与“政府购岗”计划,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6〕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公开招募,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人员。我省“政府购岗”计划自2016年起至2018年共实施三年,政府购岗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发放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12. 存在这样的情况,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的时候出现了被借调到县级以及以上机关,或者被借调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状况,同时还存在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那么相关工作,或者说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学习时间,到底能不能够计入服务年限呢?
答:不计入服务年限。
13.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未满服务期的,是否可以报考?
答:不可以报考定向招考的职位,要是能够征得服务单位的同意,那么就可以报考其他的职位,在进行面试确认的时候,应该提交由服务单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中共预备党员能不能报考,那种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的职位呢?
答:报名前已履行接收、审批程序的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
15. 报考者参与本次招考,在被列为面试确认人选后的各个环节当中,要是出现被别的机关(单位)录用了、有事业单位聘用情况了、考上全日制研究生这类情形的,那应当要怎么去处理呢?
答:报考者若出现上述所言情况的,就应当即刻如实朝着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去报告 。
16.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被取消录用的,能否报考?
答:对于新录用的公务员而言,如果试用期被取消录用,那么在报考我省公务员时,这会对其考察结果产生影响。
二、关于报名
17. 如何合理安排网上报名时间?
应这样回复,在网络上开展报名的期限是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上午九点起始,一直到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五点终止。依照以往年份所呈现的情形来看,于报名阶段靠后的时期,特别是到最后一日的时候,参与报名的人员极度密集,极有可能致使服务器出现拥堵状况,故而建议要对时间进行合理规划,尽可能早一些去完成报名操作。
18. 如何选择考点城市?
答:为了令考生便利,此次考试于各省辖市(包含济源示范区)都设立了考点,能够依照便利且临近的准则自行选取1个考点城市。鉴于每个考点城市存在最大考试承载量的限定,提议尽早进行报名,防止心仪的考点城市已被选完、无法作出选择。
19. 如何了解报考人数较多和较少的职位情况?
供报考者参考,报名的时候,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适时公布报考人数较多职位的情况,以及报考人数较少职位的情况,让报考者理性报考。
20. 如何区分不同类别职位?
答:本次招考职位存在市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还有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另外有公安机关职位,这三类职位可通过职位代码最后一位也就是职位类别识别码来辨别,其中,“1”代表市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2”代表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3”代表公安机关职位。
三、关于体检(体能测评)与考察
21. 错过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能不能补测?

答:不能。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能测评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22.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答案是:若报考者对于并非当日、并非当场进行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存有疑问,那么能够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的那一日开始计算,往后的7日之内,朝着体检实施机关去提交复检申请,而体检实施机关理应尽快去安排复检。要是报考者对于当日、当场进行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体检实施机关应当在当日、当场就安排复检。
实行体检的机关,要是对体检得出的结论存在疑问的话,那么会在接到关于体检结论的通知的那一日开始计算,在往后的7日之内,去决定是不是要进行再次检查 。
复检的次数限定为1次哈,体检结果要依据复检结论来确定呢。《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里的全部体检项目都不会开展复检的哟。
对于那些不依照要求去完成体检项目的考生,对于那些弄虚作假的考生,对于那些有意去隐瞒会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考生,将会怎样进行处理呢?
答:考生需慎重完成全程所有体检项目。若经体检医师提示,在规定时间内依旧未依要求完成体检项目,那么便视作自动遗弃体检资格。对于那些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会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考生,会按照有关准则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置。与此同时,由相关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违纪事实,依照有关规定来判定是否给予其 5 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这样一些行为,即串通作弊,还有让他人顶替体检,这些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并且影响特别恶劣,对于有此类行为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处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且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关于违规违纪人员处理
24. 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若报考者于报名环节之中,提供虚假之报名申请材料,或者虚假填写报名信息,一旦查实,便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要是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致使报名秩序遭扰乱,通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等方式骗取考试资格的行为,相关公务员主管部门会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且在五年之内限制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
处于考试进程里的报考者,要是有着情节相对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那会怎样去进行处理呢?
回答是,对于在考试进程当中存在下述行为当中任何一种的报考者,考试机构会针对其所涉及的科目,或者场次,给予考试成绩为零分这样的处理 ,:
(1)把规定之外的物品带进考场,经过提醒之后,仍然没有依照要求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上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首先,存在未按照规定去填写,或者填涂本人的情况,再者,存在未按照规定去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的情况,另外,还存在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以及存在标注其他特殊标记的情况 。
故意去损坏,属于本人试卷,以及答题卡,还有答题纸如此这般考场配发的材料,或者是本人所使用的考试机,以及其他的那些设施设备的 。
于考试开始信号发出之前就进行答题的情况,对其作出相应处理,还有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仍旧持续答题的行为,也会进行规定内的处置 。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报考者,于考试进程当中,存在情节严重之违规违纪行为,那将会怎样予以处理呢 ?
答:报考者于考试进程里,存有这般行为中的一种,相关的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对其予以这般处理,即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且在五年之内限制报考公务员 。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对那种,使用并非是被允许携带的通讯设备的行为,以及使用具备计算功能或者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的行为,予以禁止;。
携带具备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功能的程序、工具,携带能够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的程序、工具,还携带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即作弊器材)的;。
(5)存在如下行为,即抢夺他人试卷,然后故意损坏他人答题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答题纸,还包括草稿纸等考场当中配发的材料,甚至是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
有这样一种情况,即违反了相关规定,把试卷,以及答题卡,还有答题纸等考场配发的材料带出考场了 。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于考试进行期间,出现情节极其严重的违反规则、纪律的行为,会怎样去进行处理呢?
解答如下,报考者于考试进程之中,存在下述行为的其中一种,相关的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对其予以这般处理,也就是取消本次的考试资格,并且终身施加限制其报考公务员的举措:
用伪造假的,变造变换过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自身考试资格的材料去参加种种考试的行为 。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作弊器材的;
(5)存在这样的行为,即违法进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违法取得、消除、更改、增添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28. 对答卷雷同的报考者,将如何处理?
答:在进行阅卷的时候,发现报考者之间同在一个科目方面,作答的内容呈现出雷同的情况,并且经过阅卷专家组进行确认了,那么考试机构会给予其该科目,也就是该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这样的处理,就此录用程序会终止。要是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而且还有其他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作弊行为是成立的,那么相关的公务员主管部门会视具体的情形,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且在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亦或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再加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这样的处理 。
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报考者,在体检环节会怎样处理呢,在体能测评项目中又会如何处置呢,于考察阶段又会面临怎样的惩处呢?
答:若报考者于体检这事上,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于体能测评环节,也有违规违纪情况,在考察这个环节,同样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依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要是情节较轻,那么就会终止录用程序;要是情节严重,就会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且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要是情节特别严重,就会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且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0. 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添一条,成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其内容为:于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里面,要是有人组织作弊,那么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并处或单处罚金;要是情节严重的话,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要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人,要依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人,也要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人,会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还要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具体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作出了关于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有报考者,还有其他众多人员,他们若是出现了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那么就会被移送至有关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来进行处理 。
五、其他
31. 在本次招录工作主要通过何种方式通知报考者相关事宜?
答:本次招录各环节相关信息与事项,主要借由河南人事考试网、各省辖市以及省直招录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予以发布,报考者理应加以关注,以防错过重要信息及事项。建议报考者采用输入网址的办法进行登录,尽可能不借助搜索引擎去查找网站,更不可点击未经证实的链接,以免个人信息泄露、权益遭受损害。
三十八. 怎样去把控本次招考公告里所牵涉“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的有关表述呢? 句号。
回答,这一次招考公告里头提及的有关“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的相关表述,全都涵盖本级或者本数。
33. 本次招考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这次招考,既不会出版,也不会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既不会举办,也不会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去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存在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情况,广大报考者要提高警惕,理性对待它们,以免上当受骗,防止自身权益受损。社会各界要加强监督,要是发现了上述情况,就要向有关部门举报,相关部门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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