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第三次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性质 岗位:合同制书记员 招聘人数:2名 主要职责:负责案件审理记录、文书送达、卷宗整理归档、庭审辅助、信息录入、诉讼费用处理等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新招录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限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5)1989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 要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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