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号)
为强化我镇农垦居(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高效促进各项中心工作落实,推动光村镇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儋州市居工作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儋农改办〔2022〕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垦居(社区)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坚持人才优先、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条件要求
(一)招聘岗位:新盈社区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6名
(三)条件要求:
1、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性别:不限;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以招聘时间为准)。
(四)招聘范围(户籍):海南省儋州市户籍。
(五)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9)人员回避情况参照《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执行,与农垦居(社区)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聘用至同一单位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儋州市政务网“光村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报名时间均为工作日8:30至12:00、15:00至17:30,截止 2025年12月 25 日下午17:30后不受理报名,周末与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文化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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