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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来源:人才快递 时间:2026-01-15 作者:人才快递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广安鑫鸿交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旅公司”)委托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康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锶润公司元宇宙剧场店员2名,具体要求及薪酬待遇详见《广安鑫鸿交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本次招聘相关时间界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24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贪污、受贿等经济原因受到处分的;

4.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1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有意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应聘材料电子文档压缩并打包发送至邮箱453525697@qq.com。电子文档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不按照要求投递均无效。

(三)提交资料

1.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需完整填写);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

4.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扫描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其他佐证资料)复印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个人征信报告。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写《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公司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仅用于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四)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资料和所报职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及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再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试和考察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考试对象进行考试。考试分面试和实操,面试成绩占50%,实操成绩占50%。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与应聘职位要求相匹配的工作能力等,总分100分。

(二)实操

主要考应聘人员实际操作的专业能力,总分100分。

(三)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结果,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查阅报名资料、档案资料、谈话、走访等方式进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招聘职位没有合适人选,公司可放弃职位招聘;若招聘职位考试成绩排名第一的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可按考试成绩排名进行依次递补。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鑫康公司集中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首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可申请复检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情况,择优提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在前锋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q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其他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电话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以本公告内容为准,由鑫康公司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826-2608889;

联系人:李先生18181797035;

监督电话:0826-2821661。

附件:1.广安鑫鸿交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聘需求表.docx

      2.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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