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犯罪嫌疑人尚未侦查的;
3、因违纪违纪被公安机关开除、开除、开除或者非正常辞职的;
4.因贪污、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符合招聘申请条件或者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受过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辨认的;
8、您或者您的家庭成员、近亲属加入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
4.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9:00至2022年4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无现场报名点。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仔细阅读本手册后,按照报名步骤确认报名信息,并签署《湄潭县2022年留置护理团队成员诚信申请公开招聘承诺书》(附件4)。
3、网上资格预审
资格网上初审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9:00至2022年4月14日17:00。对已提交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网上初审。提交申请后24小时内,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及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对首次网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审查人员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于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中,应聘者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且填写的信息不符合所申请职位的学历、专业或者其他资格要求的,通过资格初审,进入下一阶段,需要进行审核。候选人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后果由候选人本人承担。考生可在网上初审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网上报名期间,申请人已提交申请,但因信息不全、错误遗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能通过初审的,须在17日前修改报名信息: 2022年4月14日00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已申请职位不可修改)。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初审完成后,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湄潭县2022年公开招聘看护护理队伍报名表》(附件2)2份,用于招聘单位资格审核、加分审核及确认等。
4. 网上支付
通过网上资格预审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于2022年4月11日9:00至2022年4月14日19:00期间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
5.减少或取消。对于通过网上资格预审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职位,需要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拟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岗位将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上公告。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申请人不得调整应聘职位;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的,应聘该职位的应向湄潭县招聘合同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湄潭县公安局)提交书面通知。如申请变更职位(局务室),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变更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职位。若招聘计划取消且申请人无意更换其他职位,报名费将予以退还。换仓及退款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20:00前。
(2) 门票打印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成功缴纳费用的人员,将于2022年4月15日至4月16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 额外积分
(一)2018年12月10日(含)前登记执勤的警务辅助人员,截至2022年4月11日,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连续三年不满五年的,将加0.5分。 5年以上10年以下加1分,10年以上加1.5分(以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证明为准);
(二)退伍军人、警辅人员,每受表彰一次加1分,每获三等功加2分,每获二等功加3分或以上;
(三)在市级以上公安机关举办的竞赛中获奖的,每次加1分;
(四)因公牺牲的民警(辅警)子女加3分;
(五)取得B1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加2分;
(6)如果您同时满足以上多个奖励积分条件,即可累积奖励积分。同一事项的分数按该奖项的最高级别计算。不允许重复奖励积分。累计奖励积分不超过5分;
(七)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体能测试当日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供审核和加分。逾期未提交材料并办理加分审核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加分情况与体能测试结果一并公布。
6. 考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对象:通过网上资格预审并成功缴纳费用者;
2、体能测试时间: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上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地点:稍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上通知
4、体能测试方式:现场实测;
5、体能测试内容: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标准执行》(具体项目及评分标准见附件3),其中体能测试分年龄段时间按照2022年4月11日作为年龄分组计算依据;
6、体能测试实行百分制,得分占总成绩的50%;
7、体能测试结果将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上公布;
8、所有参加体能测试的参赛者须自行购买运动意外保险(购买方式在体能测试通知中注明)。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上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稍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上通知;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笔试内容:基础公共知识;
5、笔试采取百分数制,笔试成绩的20%计入总成绩;
六、笔试成绩将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以现场审查的形式进行,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审核内容包括身高和身体姿势测量以及数据审核。身高和身体姿势测量由现场医务人员进行,全程有纪检监察人员监督。身高、身材测量合格者将进入文件审核阶段。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将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相关信息并查看相关公告进行审核。因未阅读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和奖励分之和(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20%+奖励分),按计划人数3:1比例以内的人数的招聘岗位从高到低进入资格审查;同一职位候选人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总和并列垫底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审查候选人;
2、资格审查所需文件
(一)报名系统打印的《湄潭县2022年公开招聘留守护理团队成员报名表》(附件2)复印件、《湄潭县2022年公开招聘留守护理团队成员诚信申报承诺书》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户口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3)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及资格材料(如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供学信网的电子学历证书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一)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程序进入下一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提交虚假信息,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步的资格;
(二)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的,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及加分之和(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20%+奖励积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按顺序替补(替补同等级)将纳入现场资格审查),更换仅进行一次。替换完成后,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合格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未达到3:1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输入下一个链接;
(三)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您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进行欺诈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您进入下一步的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湄潭县征聘合同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上公告;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按百分比计算,计入总成绩的30%。
(五)总分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20%+加分+面试成绩×30%。
7. 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拟招聘岗位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并列最低的,由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面试,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将被确定为体检候选人。
(二)体检事项
1、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随机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组织;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八、检查
检查对象为体检合格者。此次检查由湄潭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公告
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湄潭公安微信公众号“湄潭公安”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湄潭县人民政府监督。各行各业。
10. 就业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无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就业资格,空缺职位不再填补。
(二)招聘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用人单位的岗位调整。不遵守调整的,视为自动放弃就业。
(三)正式聘用人员,应聘时学历放宽至高中同等学历的应聘者,须在第一份聘用合同期内(3年内)将学历提升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学历的,不得再聘用。
11. 福利和保护
参照《遵义市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人员工资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湄潭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13、疫情防控要求及其他
(一)为认真做好本次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湄潭县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湄潭县2022年公开招聘实习护理团队考试防疫指引》(附件5)需要。请考生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
(二)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应聘者的电话号码应全天 24 小时保持畅通。如因沟通不畅而无法联系到候选人,后果由候选人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本招募说明书由湄潭县招募合同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湄潭县招募合同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热线:0851-24387017(湄潭县公安局政治处)
监督热线:0851-24221073(湄潭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附录:
湄潭县招聘合同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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