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6月8日上午,120分钟。
外语:6月8日下午,120分钟。
语文和数学包含附加内容,参加附加内容测试的人员考试时长延长三十分钟。选择历史作为选修科目的考生,需要额外参加语文的附加内容测试,选择物理作为选修科目的考生,需要额外参加数学的附加内容测试。没有同时报名普通类专业的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不进行附加内容的测试。外语考试中包含听力部分,外语专业的口语测试会单独安排时间进行。
2. 成绩处理
每门150分,总分450分。
另外,语文、数学附加题各设30分。
(二) 学业水平测试
1. 测试日程和时间
高中核心课程考核安排在高二学年第二学期及高三学年第二学期,具体日期为每年四月八日整天和九日上午,每门课程时长为七十五分钟,学生在校期间有两次考试机会。而特色课程考核则定于高三学年第二学期,举行时间为每年四月七日,每门课程时长为一百分钟,学生在校期间仅能参加一次考试。至于专业技能考核,则会有单独的日程安排。
2. 成绩处理
采用分层评分制,分为四个层次,分别用字母A、B、C、D来标示。核心科目考核的等级划分:每门课程总分设定为100分。达到100分至90分区间为A等,89分至75分区间为B等,74分至60分区间为C等,59分及以下为D等。若参与两次考核,则选取其中等级较高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价。非核心科目考核的等级划分:每门课程总分设定为120分。等级的确定依据考生整体表现分布情况来划定。A级是排名前20%的学员,包含20%的学员,B级是排名20%到50%的学员,包含50%的学员,C级是排名50%到90%的学员,包含90%的学员,D级是排名90%之后的学员。
四、 命题工作
(一) 命题原则命题坚持科学性、创新性和公平性的原则。
学科严谨性方面,语文、数学、外语的考核题目严格遵循国家教学规范和考试规范,学业水平测试的题目严格遵循国家教学规范。试题的制定力求与课程评估目标相符,分别展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和学业水平测试的作用和特质。
试题构思彰显独创性,选用新颖情境、提供别致素材、采用独特方案,着重评估学生融会贯通知识的表现,着重关联个人生活体验和社会现实状况。
保证考试内容的公正性,确保所有考生面对的题目和评分标准一致,不设置有争议或超出常规范围的题目,充分考虑到城市和乡村两地学生在教育资源和能力上的差异,不采用需要特殊背景信息或特殊解题技巧的题目。
(二) 试卷结构与内容
语文和数学的考核涵盖了高中新课程所规定的相应学科必修部分和选修部分的知识点。数学的必答题部分涉及必修内容以及选修系列1的知识,而附加题则主要考查选修系列2和系列4的部分内容。语言类的附加题具体题型和考核标准会在《考试说明》中详细列出。外语科目采用的是中学英语八级考试的模式。
必修科目的考核内容依据高中新课程对该科目必修学分的要求来设定;选修科目的考核内容则包括该科目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所规定的要求。
涉及多种选修科目的测试卷,都设有对应的选答题。选答题依据不同的选修类别或选修单元出题,考生按照自身的选修科目来挑选作答。
五、 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制度在国家级招生政策的规范下,负责统筹全国高校在江苏的招生录取事宜。按照高校的层次差异、类型区别以及特色需求,实行分阶段、分门类、分批次进行录取。各高校在录取时,必须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依据,结合统一考试分数、学业水平测试结果和综合素养评估情况,从中选拔优秀生源。持续增加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数目,同时提升这些高校录取新生的额度,慢慢完善高校自行决定录取的流程。
高等院校需依照国家及省级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规范,并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对社会发布。招生规范须清晰说明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水准标准与录取流程。对须进行面试的高校,其招生规范应明确考核的内容与执行准则。
(三) 划线办法
根据各高校不同录取阶段对招生对象素质的普遍标准,针对考生的学业水平考核结果,设定不同的评定层次。
依据各批次院校招生名额总数,并适当增加一定比例,参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项统考分数(不包括附加题得分)划定省级最低录取标准线。艺术类与体育类专业的成绩划分标准另行制定。
对于初次参与必修与选修测试,六门科目均获得顶级评价并顺利通过技能考核的考生,其总分将在基准分基础上增加十分,作为最终统考分数的一部分。
(四) 志愿填报
考生要等高考各科分数、全省最低录取线以及学考等级要求都公布之后,才能填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必须满足这些条件:必修测试科目中D级(技术科目测试若不合格则算作D级)的数量不能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方面,“道德品质”和“公民素质”需要合格。考生若想填报普通类本科专业志愿,则必须满足这些条件:所有必修测试科目都要达到C级(技术科目测试若合格则算作C级)或更高水平,所有选修测试科目都要达到B级或更高水平。
(五) 投档办法
根据高校录取名额和考生意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成绩与附加分合计总分,以预设比例从高分往低分进行档案分发。
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的录取依据是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总成绩,以及专业方面的额外考核分数,投档过程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六) 录取办法
高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准则,采用“高校自主决定、省级招生委员会实施监督”的机制,按照考生分数、等级以及综合能力评估,集中安排,选拔优秀者进行录取。
经批准开展自主招生试验的高校,能够参考语文、数学、外语这三大统一考试成绩,结合学业水平测试的评定等级,同时考虑综合素质的评估状况和面试的得分,自行决定录取人选。
综合素质评估里,若考生“学生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这几项评级为顶尖,并且剩余项目达标,大学在条件相仿的情况下有权优先录取;倘若所有项目评价都是最低等,大学则有权拒绝录取。
一些高等职业院校获准,能够参照应考者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统一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第,以及综合素养评定状况,开展注册式招生。
体育类院校或艺术类院校,以及相关的专业,可以依据专业特点,参考文化课分数与专业课分数来录取学生。
六、高考方案执行要依靠地方政府部门高校中学的通力合作,共同维护稳定运行。各级政府教育主管单位需落实有效手段,监督学校全面遵循国家教育政策。各地要改变只看升学率评判学校的做法,着力创造支持课程革新、促进全面发展的环境氛围。招生考试机构需契合高考变革的趋势,强化报名、测试、阅卷、录取等各阶段的工作。招生考试机构与高等院校应持续进步,勇于探索,不断优化高考招生机制。必须运用切实手段,保障工作的可靠性与稳定性。中学须深化高中教育内容的革新,有效提升课程执行水平,更加注重学生全面素养、创新思维和实践操作能力的锻炼。需遵循目标多元、途径多样、关注进程的准则,积极寻求构建新的考核机制,以此引导和推动学生实现全面且均衡的成长。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
江苏省教育厅
(2006年9月22日)
一、 目的与意义
依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的《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苏教基〔2005〕16号)的相关规定,全省范围内针对普通高中学生设立了学业水平测试,这一举措旨在强化对高中教育阶段课程体系的监管,提升教学质量监控水平,并且能够为高等院校输送更为精准的考生数据资料。推行学业能力评估有助于推动高中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助于大学更合理、更独立地挑选人才。这项评估从2005年秋季开始的学生群体起正式实施。
二、 科目设置
学业水平测试全面考察了高中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状况。该测试包含语数外科目的笔试和综合素质的评价。这两部分共同组成了对高中学生整体表现的完整评估体系。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安排遵循高中学生所学课程的规定。由于语文、数学、外语需要另外安排考试,艺术、体育、研究性学习等则归入整体素质的考量,因此这些领域不被包含在学业水平测试的范畴之内。
学业评估科目的安排注重根本要求与个性化选择相融合,既有全体参与的基础课程,也有个人挑选的拓展课程。为了降低考试科目的数量和考试频次,选修课程的考核范围涵盖该领域的核心知识。详细课程安排如下: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总共有七个,分别是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技术,而技术科目又包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部分。
学业水平测试包括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必修科目有五门,选修科目有两门。考生要从历史和物理中选择一门作为选修科目,同时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一门作为另一门选修科目。在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里,除去这两门选修科目,剩下的五门都属于必修科目。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若不兼报普通学科,能够选取七门全是必修科目。
三、 时间安排
每门必修科目的水平测试时长设定为75分钟。该测试安排在高二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以及高三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开展,学生拥有在校学习期间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每门选修科目的水平测试时长为100分钟。这类测试安排在高三学年最后一个学期开展,学生整个在校学习阶段仅有一次报考机会。
全省学业水平测试的固定日期设定为每年四月中的三天,即七日、八日和九日,总计两天半进行。而技术类别的考核则会单独制定日程。
普通高考学业水平测试考试时间表
科目
4月7日(选修科目考试日)
4月8日(必修科目考试日)
4月9日(必修科目考试日)
上午
物理、历史
物理
历史
(2门选修科目同时开考)
(8:30-9:45)
(8:30-9:45)
(9:30-11:10)
化学
政治
(10:30-11:45)
(10:30-11:45)
下午
化学、生物、政治、地理
生物
(4门选修科目同时开考)
(2:00-3:15)
(2:30-4:10)
地理
(4:30-5:45)
2007年,当时还没有高三学生参加4月7日的选修科目测试
四、 内容与形式

学业水平测试属于常模参照的目标性考试。测试材料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以及各学科标准制定,衡量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侧重评估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同时关注学生分析事务、处理事务的能力和学习本领。
这门课程的基础能力评估,针对的是该课程必修学分所要求掌握的知识点,通常包含三个部分的学习材料。
政治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4的内容。
历史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
地理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
物理科目测试包含基础部分,基础部分涉及两个必修单元,学生需要从另外四个选修单元中挑选一个单元进行考核。
化学科目检测必修部分第一和第二项的内容,学生需要从选修部分“化学与生活”或者“有机化学基础”当中挑选一个模块来学习。
生物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
技术科目(含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的考察内容另行制定。
该科目水平测试涵盖该学科所有必修知识及选学知识。选学部分依照《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I模块开设指导意见》(苏教基〔2005〕33号)施行。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按照理工类标准执行。
政治学科的选修考核涉及必修单元一至四的知识点,学生需在选修课程“经济学基础知识”或“国家与全球组织知识”中挑选一个单元进行学习。
选修历史课程涉及必修部分第一至第三模块的知识点,学生需从选修课程中的“历史上重大改革回顾”、“中外历史人物评价”、“探索历史谜团”、“世界文化遗产精选”这四个模块里,挑选两个模块进行学习。地理选修课程检测必修单元一、二、三的部分知识,学生需在选修科目“海洋知识”、“旅行学问”、“城镇布局”、“环境维护”里挑选两个科目的知识进行学习。
物理学科的选择性学习涉及必修部分的第一和第二单元,以及选修部分的第三单元第一部分,学生还需要从选修部分的第三单元第二部分到第五部分中挑选三个单元进行学习。
化学选修课程检测必修单元一和单元二的知识点,学生需从选修单元“有机化学入门”、“化学反应规律”、“物质构造与特性”、“实验化学操作”中挑选三个单元进行学习。
生物学科的选修课程需要检测必修部分的第一、二、三模块,以及选修部分中的“生物技术实践”和“现代生物科技专题”模块的知识点。
该考核项目针对学科差异,科学规划了选择题与问答题的比重,选择题得分率通常不超过考卷总分的一半。
新制定的《学业水平测试指南》,清晰界定了各门功课的考核细节、考察方式、试卷布局等。
五、 成绩处理
学业水平测试采用等级制记分,总共分为四个等级,分别用A、B、C、D来标示。技术科目的考核结果只有及格与不及格两种情况。
必修科目评级标准如下:每门课的初始成绩最高为100分。100分到90分评定为A级,89分到75分评定为B级,74分到60分评定为C级,59分及以下评定为D级。通常情况下,单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的学生比例要维持在95%以上。
选修学科等级评定标准如下:每门课程满分值设定为120分,考生分数需按比例换算成对应等级。顶尖20%的考生,包括前20%的,评定为A级;中间30%的考生,涵盖前20%至前50%的,评定为B级;中间40%的考生,包含前50%至前90%的,评定为C级;剩余10%的考生,即90%之后的,评定为D级。
必修课程的表现从最新一次的高考开始记录,持续三年具有效力;而选修课程的表现仅在本年度内有效。
六、 组织与管理
全省高中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工作,其整体领导权归属于省教育厅,而具体组织与管理工作则由省考试院全面负责。各市以及县(市、区)的招生办公室,在教育行政系统的指导之下,承担起本区域内学业水平测试的执行与管理职责。
学业水平测试按单科进行,试题由省级考试机构统一命制,答题卡由省级考试机构统一批改,分数由省级考试机构统一核算,各市负责具体的报名和测试组织工作。技术类科目里的通用技术,由学校自行安排测试,省、市级机构会进行抽查并予以确认。
学业水平测试依照考试规范,确实强化质量把控,注重流程监控,明确成效指标,旨在提升测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省考试院公开发布《学业水平测试指南》,明确考试范围、试卷结构、题目类型、评分规则等。《学业水平测试》维持基本不变。
提升对学业水平测试的出题规划、试题设计、模拟测试内容、题目审核、数据整理、考卷分析等步骤的管控,确保所有学科试卷都能达到既定的品质标准。
客观题型由机器进行批改,主观题型通过网络实施评分。严格把控质量,确保评判结果较为统一。各学科均设立评卷小组,专门负责本领域评分工作的统筹与监督。
考试成绩仅记录评定等级,不记录具体分数。评定结果仅告知考生本人,不会对外公开,也不允许查询试卷。
全省各考点及考场均依据统一规范执行配置。测试流程、场地设施、指令发布、考场运作等各项事务均遵循标准化管理。各考点需根据考生数量及考场规模,安排充足数量的考务人员及辅助人员,每间考场配备两名考官,体育与艺术类考场须增派一名考官。同一考场内,考官需分别来自不同中学。
七、 关于社会考生
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对社会大众开放。江苏省的高考报名者必须遵守这一规定参加学业水平考试。2008年之前的往届生,如果已经获得江苏省普通高中的综合考试成绩,在原有成绩的有效期限之内,可以当作必修水平测试的成果,并且将其转化为对应的必修课程的等级评定。不过,这些学生还是需要参加当年选修科目的考核。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江苏省教育厅
(2006年9月22日)
依照《教育部关于大力推动中小学评估与考试体系变革的文件》(教基〔2002〕26号)、教育部《普通高中学科设置计划(试行)》(教基〔2003〕6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践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6号)的指示,参照江苏省的具体情况,拟定此计划。
一、 指导思想
高中阶段学生综合能力评估是落实国家教育政策,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必要条件。进行高中学生综合能力评估时,必须确保评估项目完备、评估结果公正,评估流程合理、评估标准统一,重视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特殊才能和潜在能力。评估工作需遵循指引作用、实施便利性、评估公正性及进步促进性这些基本准则。
二、 内容与要求
高中生的全面素质评估涵盖德行修养、公共意识、学业能力、沟通协作、体育健康以及艺术才华等六大领域。
品质方面,要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要遵守纪律,诚实守信,维护公共道德,关心集体,保护自然环境。
个人品质。内心有底,看重自我,努力向上,严于律己,刻苦钻研;勇于承担个人责任,主动投身公共事务,富有集体意识。
求知欲。渴望掌握新知,乐于尝试多样途径,以提升认知层次,常审视自身学习轨迹与成效;可熟练操作物理、化学、生物等领域的实验步骤;能整合多学科知识,借助既有经验与方法,自主剖析并攻克难题;具备初步的探索与革新意识。
共同奋斗,设定方向,一起努力达成目的,重视他人看法,体谅他人情况,能够审视并控制自身举动,灵活运用多种互动方式,协同完成工作。
积极参与体育活动,培养经常锻炼的倾向,掌握健身的方法,拥有基础的体育本领和强健的身体素质,塑造良好的生活模式。
具备对美好事物的感知能力,乐于欣赏日常景象、山川湖海、文艺作品以及科技创新中的精妙之处,拥有积极向上的审美观念;主动参与各类艺术实践,综合运用不同手段抒发个人情感。
(二) 评价等第
个人品德水准、社会公德认知、人际互动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等评估,只要大体达到要求,就能够看作达标。
出现明显问题,或者不符合教育部设定的基础要求,可以暂时不评定等级,不过需要将这些问题真实地记录下来。
曾因见义勇为等事迹获得省级或市级相关机构的表彰奖励;在关怀集体、珍视国家利益、爱护公共财物、维护生态环境、踊跃投身社会公益等方面有卓越贡献并获得省级或市级相关机构表彰的,需将具体事迹填入对应评价项目的“事迹”栏内。
评估人的认知能力、身体活动状况和艺术鉴赏力等事项,划分为四个等次,分别是优、良、中、差。
达到基本要求的人,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获得B等级或者C等级;未能满足基本条件的人,将得到D等级;那些不仅符合标准,还展现出优异表现,并且拥有具体、清晰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需要以附件形式提交,经过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组的审核批准,就能够获得A等级。
获得A等评定的学生,需要具备显著事迹的正式记录,如果没有,则当作作废处理。比如: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可在学业水平上评为顶尖:探究性学习成果突出,获得社会广泛认可或权威机构肯定;学习态度端正,各门功课成绩长期名列前茅;个人创新、发明项目经专业评估机构鉴定或在省级以上活动获佳绩;作品在省级以上出版物刊登;在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比赛中取得名次;其他情形。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可在运动与健康领域获得A级评价: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或更高等级;参与省级教育机构主办或批准的体育竞技项目,个人排名进入前六位,或作为团队主力成员在集体项目中取得前六名;参与市级教育机构主办或批准的体育竞技项目,个人排名进入前四位,或作为团队主力成员在集体项目中取得前四名;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况。
在校内外举行的大型文艺演出中,表现非常出色的人,可以在审美与表现方面获得A等评价;参加省教育主管部门举办或批准的音乐、美术等竞赛,并且获奖等级达到二等奖及以上的人,同样可以获得A等评价,不过集体项目和合唱比赛不在此列;参加市教育行政机构举办或认可的各类音乐、美术等竞赛,并且获得一等奖的人,也可以获得A等评价,集体项目和合唱比赛同样不在此范围;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况。
三、 组织实施
(一)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学校组建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工作专门小组,校长担任该小组的首领,小组成员信息需通报给教育管理部门存档。该小组要负责拟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估的具体办法,执行评估任务,确认评估成效,并处理相关咨询、控诉及复核请求。
全省学生需采用固定样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估记录表”,该表格附于文后。每位学生每学期填写一份,将六个学期的记录整合为高中三年的完整档案。此评估表需录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系统。各学校每学期借助全省通用的教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登记与传输。
学校需要为每个学生设立个人发展档案。该档案中应包含每学期的评估文档、三年的汇总文档,以及关于道德修养、公民意识、学习才能、沟通协作、体育健康、艺术表现等六个领域的优异成果材料,还有其他具有意义的资料。这份档案最终会归入学生的正式档案之中。
学校参照本方案,依据自身情况,拟定学生综合能力具体执行办法。该办法需明确各项考核要求,详细说明考核步骤,并规定相关职责分工。
学校在开展综合评定时,务必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运用多种途径进行考核。具体方法包括学生自我审视、同学之间相互评议、授课教师给出意见、班主任进行评估、机构进行全面衡量。这种评定方式旨在激发学生的进步动力。
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需用书面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评价表。获得各项评价A等第的学生,其信息要在校内公布,持续时间不少于十五天。
假如学生及其家长对考核结果存有不同看法,须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时段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估工作小组提交请求复核或再次审理的申请,学校综合素质评估工作小组须在接到请求后七天之内出具书面回复。倘若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估工作小组的再次审理结果依然持有异议,能够通过正规渠道依照规定向教育管理机构表达诉求。
四、 结果应用
这份用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表格,是高校招生时参考的考生信息资料之一。学校需要按照招生机构指定的时限和规范,提交电子版表格。
(二)综合素质评估里,高中生的道德水准和公民意识若未达“达标”标准,则无法填报大学志愿。
(三)在综合能力评定里,高中普通生若"学习才能"、"体育健康"、"审美展现"这几项获得顶尖评级,并且其余几项达标,大学能于同等情形下优先录取;倘若这三项全是最低等级,大学则有权不录取。
四学生若参与大学自主选拔及面谈环节,中学必须准备学生成长档案材料。
中学提供给高校的学生材料,需要包括学生的成长记录册,这个记录册是必须的。
五、 保障制度
学校领导诚实守信办法。各地教育局负责让当地校长签署诚信责任书。校长需要在高中学生全面素质记录上落款。
省教育厅会随机检测学生的实验技能和艺术体育等项目的顶尖水平,具体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舞蹈及体育。如果检测出数据造假或违规操作,会立刻取消该生的评级,同时记下参与检测的学生和学校的详细信息。
第三条 设立年度不诚信学校公告机制。针对在推行学生全面素质考察环节出现不诚实行为的学校,省教育主管部门会运用恰当的途径将信息公布给社会大众。
(四) 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一旦出现提交伪造材料或未遵循既定流程的情况,需对相关责任人和学校负责人进行追责;若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估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当年进入大学的机会;对于已获得大学入学资格的,建议撤销其学生身份。
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期表)
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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