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报道:依据教育部门官方平台发布的内容,教育主管机构于二月十九日公布了关于处理次年大学入学考试事务的指导性文件。
各省相关招生委员会,自治区相关教育厅,直辖市相关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部门,各相关单位教育处,部办各大学,部省共建各大学:
2021年高校招生工作需以国家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执行全国教育大会的指示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保持工作稳定并力求进步,协调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考试招生事务,逐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不断提高考试招生管理体系的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效能,保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顺利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高考组织工作机制
切实担负起相应职责。省一级的高校招生组织机构,在其管辖地域内承担着主持高考、整治考试氛围、保障招生秩序安稳、执行防疫措施、规范考试风气的核心任务,其首要负责人是责任的核心,省级教育管理部门的领导层、分管人员以及省级招生考试单位的负责人是直接承担责任的个体。学校承担本校考试录取的全部职责,其中主要领导是首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各地区各学校需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指导下,切实强化组织管理,各级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对考试录取的关键环节亲自审核、亲自推动、亲自监督,确保责任逐级落实到位。
必须严格执行防控规定。各区域各机构需预先规划部署,科学安排各类招生考试日程。务必遵循国家教育考试组织防疫规范,依据疫情防控状况,持续优化组织防疫方案,明确防控作业准则,加强命题制作、考试场所、阅卷等环节的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要确保考生和考务人员的日常体温检测以及健康状况的持续关注,依照规定为每个考试地点安排专门的防疫负责人,并且设立必须的独立考场和隔离设备,同时保证防疫用品的充足供应。需要严格执行入场时的体温测量、考场的全面清洁消毒、空气流通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要求。要实施全面的防疫知识普及和技能训练,保证所有考生和考务人员都能完全掌握防疫要点和具体操作步骤。
提升考试安全等级。各区域各机构需认真执行保密规定,强化从试题设计、试卷印制、运输过程、存储环节、发放工作直至考试实施的所有环节的管控,极力保障试卷资料安全。注重标准化考场维护,及时更新设备,保证系统运作正常。严格管理考点和考场,端正考试风气,增强入场人员检查,认真落实考场监督和视频监控双重监督以及巡视工作制度。提升单位内部配合水平,同步推进清理网络涉考信息、查禁售卖作弊工具、整治考场周边秩序、严惩替考行为等系列行动,全面优化考试氛围。持续健全试卷评阅规范,强化评阅人员职责,严守资料保护规定,保证评阅流程严谨有序。
强化紧急状况应对机制。各区域需组建适用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考试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健全涉及考试、防疫及灾害等紧急事件的应对方案,确保各类突发状况得到迅速有效处理。重大事件的处理决定须向当地省级行政区党委政府部门请示通报,同时及时向教育部汇报。
二、完善高考入学机会公平保障机制
务必周全完成招生方案制定任务。各区域各教育机构须严格遵循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本科招生额度,禁止擅自调整招生额度。持续推行国家支援中西部区域招生合作方案,全面权衡考生人数及学校教育设施、毕业生就业情形等要素,持续将招生额度增幅向中西部区域和考生众多省份调整,以推动区域间均衡发展。中央部门管理的大学需要严格限制在本地招生的名额占比,并且要恰当分配各省的招生指标。
继续推进重点高校的专项招生计划,根据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安排,实施专项计划的贫困县在脱贫后,2021年仍可继续获得专项招生政策支持。各地和高校需严格审核报考资格,强化身份核实,改进录取流程,确保专项招生优惠政策执行到位。高校要全面负责专项招生考生的培养事务,健全培养机制,增强帮扶支持。
继续优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迁入地参加大学入学考试的规定。各区域需强化中考和高考报名制度的协调配合,保证符合资格的流动人口子女及非本地户籍工作人员的子女能够于当地参加大学入学考试。要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在学校高一年级学生入学、每学期初等重要时间点,借助签署政策明白纸等办法,提示大学入学考试所需各项流程,确保学生及其监护人明确大学入学考试报名办法。需联合相关单位预先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依据不同情形,强化针对性指导。对因特殊状况无法满足迁入地考试要求的考生,迁入地省级高校招生机构应积极与迁出地沟通,妥善安排后续事宜,一般情形下建议回迁出地参与高考必须强化高考报名条件核查,仔细审查考生的户籍登记、学习档案和实际就读状况,运用有力手段从根本上解决“高考移民”问题,确保高考招生的正常秩序。
三、深化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稳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举措。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作为第三批参与省份,需全力落实新高考各项具体工作,周密设计命题、考试及录取相关方案。开展全过程全员模拟训练,做好考生志愿选择辅导、投档录取等关键环节,保证改革顺利实施。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需持续深化试点工作并积累实践经验,同时探索应对改革推进中所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各高等院校应强化与中学阶段人才培养的连贯性,持续改进考试科目的设定标准,健全综合素质的评估机制并公之于众,逐步减少对单一考试成绩的过度依赖,建立更加多元化的招生体系。
9. 推进考试内容创新。2021年高考出题要注重品德培养,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均衡进步。需要改进题目背景设置,提升试题的多样性和变通性,充分展现高考出题的教育价值,促进减少死记硬背和盲目练习的情况。各地区需强化国家考试组织团队建设,健全教师参与出题和考务事务的奖励制度,增强国家考试团队的业务素养和综合素质。
要全面推行重点高校招生计划,各参与院校需认真梳理执行效果,改进录取流程与规范,增强人才遴选的合理性。要改进高校的考核方式,全面采用考生的综合能力档案,评估其思想品质、专业倾向、学术追求及勤勉品质等,着重挑选出目标明确、兴趣浓厚且具备潜力的杰出学子。要密切同中学的联络互动,让学生知晓强基计划专业的长处、学习路径和未来方向,促使合适的人选参与申请。需强化学生入学后的教育引导,注重思想品德建设,保障学生品德学识体魄劳技全面进步。要持续改进人才培育方法,设计跨学科融合的教育课程,增强学生支援国家重大使命的本领。
优化高等职业院校分类选拔机制。各地区各院校需系统梳理高职扩招的实践成果,健全省级层面的分类选拔机制,使分类选拔成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的主要途径。合理规划高等职业院校分类选拔的招生名额,优先考虑区域经济发展急需、社会服务领域短缺以及就业情况良好的专业方向。面向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各个群体,改进“文化水平+职业能力”的考核机制,为各类学生进入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途径。优化考试方法和考核项目,职业能力评估以实际操作为主,全面反映岗位要求、通用技术等要素,同时将学生综合表现记录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逐步停止中职和本科的直接升学通道,相应增加学前、医护、养老、健康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初中和高职衔接招生名额。
四、强化高校考试招生监督管理
招生信息透明度需提升。各地各校须严格执行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个层级的公开制度,持续优化公开的领域、要素、途径及周期,主动接受监督机构的审视和公众的评议。信息安全管理应放在重要位置,严密监控关键设施、系统平台及网络服务,迅速弥补管理及技术层面的风险缺口。需强化考生密码供应及志向登记等阶段监控,杜绝志向遭恶意修改。须施行周密可行的手段,守护学子资料机密无虞,引导学子增强风险辨识能力,避免资料外泄或被旁人左右。
强化整体管理规范。端正招生工作态度,各地方各高校必须恪守高校招生“三十项禁令”“八项根本准则”等纪律要求,认真执行国家招生安排和相关政策法规。严密监控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别招生,仔细核查运动员技能等级证明,严谨组织高校专业考核,严格监管考评者,严格规定考生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标准。优化大学录取阶段划分的管控,禁止随意把常规招生项目调到本科优先录取环节。各地区须推行招生纪律整顿,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用奖金等手段违规招揽考生、做出不实录取保证等违法操作。各高校需强化招生人员的培训指导,保证相关人员精准理解和运用考试规定。
务必切实履行监察职责。各省级高校招生机构、教育主管部门须依照“高校自主管理、招办实施监督”的机制,切实履行考试招生环节的监察职责,联合教育纪检单位强化对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的监管。需仔细审查省属大学录取规定及相关特殊招生程序,监视高校录取方案实施状况,对录取管理松懈、操作不合规、场面无序的单位或院校实施追责。严惩违规违法举动,针对因监管缺失导致考场场面失控、舞弊现象突出、录取违规问题突出的,要依法依规对涉事负责人从重惩处并追究责任。对违规承诺争抢生源的高校和工作人员,要追究相关责任。
五、优化高校考试招生宣传服务
要始终坚守正确的教育培养方向。各地方各学校要持续秉持科学的教育成果衡量标准,进一步严格高考分数的公布方式以及相关宣传活动的开展,改变单纯依靠高考分数来评估学生、以录取标准来评判高校的做法。在教育部划定的工作范围之外,只允许将考生的高考分数资料交给考生本人以及参与投档的高校,不可以向考生就读的中学以及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透露。需联络相关单位及媒体,禁止渲染“高考顶尖学生”“高考录取比例”“高分考生”等话题。各省级高校招生机构须强化统一管理,严禁各地政府部门、学校、教学机构以高考分数作为奖励教师和学生的依据。
要优化志愿选择辅助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应广泛采用数字技术,向考生传递报考政策说明、相关资讯以及专业咨询。需重视中学的核心教育功能,对高三班主任及授课教师实施政策教育,提升志愿选择辅助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必须强化志愿填报的监管力度,各地教育主管部门需会同市场监督等机构,严厉打击那些进行虚假宣传、违规提供填报咨询服务的商业主体。同时,要注重对复读生的思想教育,帮助他们形成科学的升学理念和成功价值观。
要认真负责地提升考生体验。相关机构需加强信息传播,完善公告发布流程,借助权威媒体与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内容,完成政策说明、资料检索及注意事项提醒等任务。要持续改进服务品质,主动联络协作单位,增强治安管理、道路维护、健康防护等领域的整体支持,确保残障人士能顺利公平地参与大学入学考试。省级招生考试组织单位及高等院校须公布违规投诉渠道和咨询热线,迅速恰当处理民众反映事项,确保充分保障考生正当权利。
请相关省级高校招生工作部门把这份文件发给本地区每所普通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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