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元旦、年底、春节消费旺季临近,为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广州、上海等一线城市推出新一轮消费券发行活动促进消费复苏。
近日,广州计划“发钱”,将分三轮发放1亿元“吃在广州”政府消费券。拥有手机位于粤港澳地区的消费者均可接收。上海也有“福利”发放。经市政府同意,第三轮“乐拼上海”餐饮消费券将于12月发放。
业内人士认为,消费券作为宏观调控的补充工具,由地方政府结合一揽子政策灵活发放,对提振本地消费、激发市场活力有直接作用。
广州、上海轮流推出刺激消费举措
11月28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吃在广州”政府消费券实施方案。广州拟分三轮发放1亿元“吃在广州”政府消费券,粤港澳地区持有手机的消费者即可领取。
据了解,消费券面额分为三个档次,即购物满200元立减50元、购物满500元立减100元、购物满1000元立减200元。
据悉,首轮消费券将于近期发放,并于2025年上半年分三轮、多周发放,活动覆盖优质消费月、元旦等重要消费节点、春季广交会。届时,消费者可登录相关平台领取消费券参与活动。
此次发放消费券,进一步扩大了活动的覆盖范围。位置信息位于粤港澳地区的消费者可报名领取消费券。
经信用审核合格并能开具相应消费发票的餐饮企业,以及提供餐饮服务的住宿企业均可报名。鼓励企业开展全渠道营销促销,推出利润分成和优惠计划。通过折扣叠加,消费者可以在企业折扣的基础上享受政府消费券的即时折扣。
同时,11月29日,在前两轮消费券发放经验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将于12月发放第三轮“乐拼上海”餐饮券。
上海市商务委表示,考虑到元旦假期临近,第三轮发放安排较前两轮有所调整,主要体现在“两变三不变”。其中,“两变”是指发行批次数量发生变化、核销期限发生变化; “三变”是指优惠券金额不变、折扣率不变、领取方式不变。
上海市商务委表示,第三轮优惠券金额和折扣幅度与第二轮相同,四类优惠券仍按30%折扣安排。具体来说,购买300元以上优惠90元,购买500元以上优惠150元,购买800元以上优惠240元,购买1000元以上优惠300元。
第三轮计划发放共三批,具体时间为12月7日、14日、28日。其中,12月7日、14日发放的消费券有效期仍为10天; 28日发放的消费券有效期延长至16天,核验期限至2025年1月12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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