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证券的代码为688033,简称为天宜上佳,公告的编号是2025-016。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暨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各位董事郑重承诺,本公告所载信息完全真实可靠,未有任何虚假陈述、误导性表述或重要信息缺失,且依法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精确度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今日接到通知,该通知由持有公司22.27%股份的股东吴佩芳女士发出。吴女士在函件中提出了《关于在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提临时提案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具体规定,鉴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吴佩芳女士提出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现任总裁(总经理)调整为负责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条款进行必要的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有:
除了上述所提及的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余部分均维持原状。欲了解修订后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当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的《公司章程》。
本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以及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均需经过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一旦审议通过,杨铠璘女士将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吴佩芳女士将接替此职位。吴佩芳女士在股东大会上请求,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处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同时,她还要求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依据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具体要求,对变更登记的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变更将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日
该证券的代码为688033,简称为天宜上佳,公告的编号是2025-015。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及所有董事郑重承诺,公告中的信息真实可靠,未包含任何虚假信息、误导性表述或重要信息缺失,且将依法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精确度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2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吴佩芳女士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告,持有22.27%股份的股东吴佩芳女士于2025年4月30日向股东大会召集人提交了临时提案,并已以书面形式提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现对此事进行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对法定代表人进行更换、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以及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提案。
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吴佩芳女士提出,应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从总裁(总经理)更改为负责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同时,她还建议对现行的《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订。详细信息可参考公司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拟更替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三、在新增临时提案之外,2025年4月22日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内容保持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迎宾南街7号院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年5月12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5月12日
股东大会的投票,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是在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上,于会议召开日的交易时段内,即从9点15分至9点25分,9点30分至11点30分,以及13点至15点;若选择互联网投票平台,则投票时间同样为会议召开日的9点15分至15点整。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包括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它们已于2025年4月21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同时,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10也在同一天,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得到了批准。
详细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和2025年5月1日分别在沪市官网发布,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告和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议案9、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委派先生(女士)以本单位(或本人)的名义参加贵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举办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执行投票事宜。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在签署委托书时,需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之中挑选其一,并在相应选项前打上勾号。若委托书内对某些事项未作明确指示,受托人将依照个人意愿进行投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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