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8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关于实施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因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辞职或变动,公司需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3,560股。尚未解除销售限制。
●本次注销股票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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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及信息披露
1、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针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四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他因个人原因已辞职。两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动,不符合激励条件。两名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规定,公司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33,560股,回购价格为34.51元/股。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发布《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解除贵州航宇科技发展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次限制的通知》有限公司首次解除本期禁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条件详见《关于业绩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航宇科技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回购价格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2、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有详细介绍。参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航天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3、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已履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的通知债权人程序。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法》《航宇科技关于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减资的公告》债权人称,自2024年10月29日起45天内,公司尚未收到相关债权人提出提前还款或提供担保的声明。
2、限制性股票回购及注销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理由及依据
根据《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四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辞职、两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动不符合激励条件,保留授予限额。两名法定股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同意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的股份。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出售133,560股,回购价格为34.51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相关人员及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6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人。拟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33,56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2年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首次授予未解除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为951,090股,预留授予已尚未解除限制。剩余出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6,500股。
(三)回购及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账户,并向其申请办理上述133,56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及注销手续。预计该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12月27日注销,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后续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3、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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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提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第二号《阶段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草案》的安排不会损害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和债权人的利益。本次回购及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相关激励对象已已全面了解限制性股票回购及注销情况,未收到任何激励。对象对回购、取消事项提出异议的文件。若因本次回购取消而与相关激励对象发生纠纷,公司将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现阶段已完成调整回购价格、取消回购及解除限售所需的审批授权程序;
2、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修订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回购、注销的理由、数量、价格及认定依据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修订草案)》的相关规定。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解除限售的各项条件均已具备,公司实施本次解除限售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 《激励计划(修订草案)》;
5、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调整回购价格、取消回购、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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