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为 688046,证券简称为药康生物,公告编号是 2025-019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的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没有虚假记载,也不存在误导性陈述,同时没有重大遗漏。全体董事也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并且在 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内部保密制度的要求,公司针对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足且必要的保密举措,并且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需的登记。依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之前的 6 个月内(也就是 2024 年 9 月 25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以下将其称作“自查期间”),对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的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写了相关表格,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了查询确认,查询对象为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激励计划的自查期间内,对所有核查对象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宜期间,依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予以登记,还采取了相应保密举措。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之前,未发觉有信息泄露的情况。
经核查,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为 688046,证券简称是药康生物,公告编号为 2025-020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的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况,全体董事也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况。并且,董事会和全体董事都将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
出席会议的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的有特别表决权股东,出席会议的有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以及他们各自持有表决权的数量情况分别为: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呢?还有大会的主持情况等方面。
公司董事会召集了本次股东会议,由董事长高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是符合规定的,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也是符合规定的,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内容也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董事会秘书王逸鸥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在会议现场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为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的名称是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为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的名称为: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的名称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去办理公司股票增值权计划相关的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有所变更、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且项目延期,同时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4、5、6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这些议案已经得到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3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7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5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6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7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通、郑子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召开程序也符合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召集人资格也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也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是合法且有效的。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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