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的内容没有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
现场会议在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这一天是星期一,时间是下午 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在 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是 9:15 至 9:25 以及 9:30 至 11:30;下午是 13:00 至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是 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 ,在这个时间之后至投票结束时间 2025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5:00 之前的任意时间,都可以进行投票。
2.召开地点:宗申工业园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为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左宗申先生
会议召开了,这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同时还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 1700 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他们代表着 447260827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61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 2 人,代表的股份为 4375768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154%;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 1698 人,代表的股份是 96840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57%。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如下:有 1698 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进行了投票,这些中小股东代表的股份为 96840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57%。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为 0 人,其所代表的股份数量为 0 股,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中所占比例为 0.0000%;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为 1698 人,其所代表的股份数量为 9684013 股,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中所占比例为 0.8457%。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体股东表决后,同意的股份数为 446,700,264 股,此数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7%;反对的股份数是 246,9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2%;弃权的股份数为 31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的有 9,100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1%。
其三,弃权的股份为 31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的有 9,100 股,此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83%。
2.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后,同意的股数为 446,679,964 股,此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1%;反对的股数为 248,7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6%;弃权的股数为 33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的有 19,1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3%。
其三,弃权的股份数为 33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的有 19,100 股,此弃权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94%。
3.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后,同意的股数为 446,627,864 股,此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5%;反对的股数是 249,7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8%;弃权的股数为 38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的有 20,9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7%。
其六,该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70%。
4.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后,同意的股数为 446,303,564 股,此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0%;反对的股数为 579,7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6%;弃权的股数为 37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的股数为 23,3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4%。
- 弃权的股份数为 37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的有 23,300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82%。
5.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全体股东表决后,同意的股份数为 446,215,664 股,此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3%;反对的股份数为 666,0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9%;弃权的股份数为 37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的有 20,100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8%。
其三,弃权的股份数为 37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的股份数为 20,100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47%。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后,同意的股数为 446,608,864 股,此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2%;反对的股数为 268,3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0%;弃权的股数为 38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的有 30,5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8%。
其七,弃权的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12%。
审议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并予以通过。
- 弃权的股数为 4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的有 36,9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1%。
- 弃权的股数为 40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的有 36,9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15%。
审议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通过了该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后,同意的股份数为 446,259,364 股,此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1%;反对的股份数为 249,0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7%;弃权的股份数为 75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的有 38,700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2%。
其三,弃权的股份数为 75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的股份数为 38,700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95%。
审议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予以通过。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7%。
其七,弃权的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02%。
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并予以通过。
弃权的股数为 39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的股数为 36,9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2%。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等特定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其一,同意的有 8,601,850 股,此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253%;其二,反对的有 687,463 股,该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89%;其三,弃权的有 39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的有 36,900 股,此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58%。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后,同意的股数为 442,487,722 股,此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28%;反对的股数是 4,354,8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37%;弃权的股数为 4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的有 35,6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5%。
其三,弃权的有 4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的有 35,600 股,此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9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达到了一定数量,而该议案获得了其中 2/3 以上的通过。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后,同意的股数为 446,123,462 股,此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7%;反对的股数是 752,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2%;弃权的股数为 38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的有 38,3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1%。
其七,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56%。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后,同意的股份数为 443,017,024 股,此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12%;反对的股份数为 3,844,2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95%;弃权的股份数为 39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的有 43,100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3%。
其三,弃权的股份为 39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的有 43,100 股,此弃权股份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64%。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1%。
弃权的有 76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的有 39,3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62%。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后,同意的股数为 446,568,264 股,此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2%;反对的股数是 295,6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1%;弃权的股数为 39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的有 39,1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7%。
其七,弃权的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85%。
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弃权的股份数为 1,17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而默认弃权的股份数为 799,500 股,弃权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96%。
其七,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952%。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属于本议案关联股东,左宗申先生、胡显源先生和李耀先生也属于本议案关联股东,他们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并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表决。其中,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30,192,114 股,其所持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10%。左宗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他所持的股份为 30,632,275 股,此股份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胡显源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他所持的股份为 30,632,275 股,此股份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李耀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他所持的股份为 30,632,275 股,此股份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的张梅律师和张莹月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且发表了法律意见。他们指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程序方面,召集人资格方面,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方面,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都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且经记录人签字确认,同时加盖了董事会印章。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为 001696,证券简称为宗申动力,公告编号是 2025 - 27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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